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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嬰安全島”是為生命兜底
記者從推動建立“棄嬰安全島”的中國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國已有28個省區市“試水”建立“棄嬰安全島”,以及時發現和救助棄嬰這一社會上最弱勢的群體,保障棄嬰最基本的生命權。河北、天津、內蒙古、黑龍江、江蘇、福建等10個省區市已建成25個棄嬰島并投入使用,還有18個省區市正在積極籌建棄嬰島或棄嬰觀察救治中心。
就是這么一座“小島”:面積不大,設施齊全,沒有監控,保護隱私。嬰兒床、保溫箱、報警器……專門接收被遺棄的嬰兒,防止新生命遭遇二次傷害,這就是“棄嬰安全島”。簡單說,這安全島管不住大人,卻救得了孩子。我國第一個棄嬰島于2011年6月1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市社會福利院設立。2013年7月,民政部在總結地方經驗的基礎上,下發《民政部辦公廳關于轉發中國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開展“嬰兒安全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棄嬰島試點工作。
只是,面對“棄嬰安全島”,輿論還是有不少質疑的聲音,譬如擔心此舉會變相鼓勵棄嬰行為。這話聽起來有理,但就像以為在街頭掛幾個安全套自動販賣機就是鼓勵性亂的邏輯一樣,屬于一種偏執型的潔癖。在法律無法禁絕棄嬰現象的客觀現實之下,做好事后救濟與嚴格事前防范,應該是硬幣的兩面,而不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關系。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等。面對棄嬰,對其負有保護責任的不只是其監護人,還包括整個社會。正如網友所言,設“棄嬰安全島”雖然改變不了遺棄這一非法行為,但能改變遺棄后的結果——提高棄嬰的存活率。無論是道德層面、抑或法律層面,安全島都是責無旁貸的善舉與職責。事實上,打擊遺棄嬰兒行為是職能部門責任,而福利機構思考如何善待棄嬰也是道德義務。
實踐而言,“棄嬰安全島”不僅庇護了孩子、更化解了不少潛在的社會矛盾與風險。據了解,兩年多時間里,石家莊嬰兒安全島庇護了170名棄嬰,人性化地解決了棄嬰的接收問題。再以美國洛杉磯為例,根據媒體公開報道的統計數據:自2002年實施安全港法案后,非法棄嬰數量呈逐年下降趨勢,從2002年的13人降為2007年的2人,而遺棄在保護艙的嬰兒數量則呈逐年上升趨勢,到2007年為15人——總的棄嬰數量為17人,與2001年的棄嬰總數15人相比,并無此前所擔憂的“增幅”出現。
安全島就是安全島,它效用有限,解決不了有關棄嬰現象背后的倫理與法律問題,這就像審計監督一樣,它終究也沒法把貪腐自肥的權力者直接送進監獄。但從社會構架來說,“棄嬰安全島”是兒童福利最大化的彰顯、是兒童權益完善的進步之舉。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棄嬰安全島 生命 兒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