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2014全國兩會>兩會公告 兩會公告
政協會議內地記者采訪須知
一、 采訪全體會議
1、 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政協大會開幕會、閉幕會及其他各次全體會議,記者均可憑會議記者證采訪。記者可在全體會議舉行1小時20分鐘前從人民大會堂東門南側通道經安檢進入人民大會堂大禮堂。
開幕會、閉幕會,持二樓記者證的記者進大禮堂二樓會場,持三樓記者證的記者進大禮堂三樓會場。其他各次全體會議,所有持二樓記者證和三樓記者證的記者均進大禮堂二樓會場。
若臨時變更,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引導。
2、 開幕會、相關全體會議舉行前40分鐘,在人民大會堂二樓南側向記者發放一定數量的當次會議的主要文件。
3、 各次全體會議舉行前后,記者可在人民大會堂東門外臺階下(廣場西側路)及人民大會堂大禮堂外進行采訪。會前的采訪活動應在會議開始前15分鐘停止,以確保委員和列席人員按時順利進入會場參加會議。
4、 舉行全體會議時,請提前15分鐘入場在指定區域就位。會議召開期間,不要在會場內聊天、接打手機、隨意走動,不要進行現場報道和采訪,不要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攝影和攝像活動,配合并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管理。
二、 采訪新聞發布會和記者會
5、 新聞發布會、記者會,記者均可憑大會記者證采訪。
上述活動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時,記者可提前1小時從人民大會堂東門進入采訪現場。
三、 采訪委員小組討論和駐地委員單獨采訪
6、 委員小組討論的采訪按如下辦法進行:
(1) 除特邀香港、澳門組外,委員小組討論(政協新聞組通知不開放的活動除外),內地記者可憑會議記者證采訪。特邀香港、澳門組的采訪,由上述兩組安排。
(2) 委員進行小組討論時,記者在指定位置就座,不要在會場內隨意走動,不得約請委員到場外采訪,不要隨意翻閱及拿取委員及工作人員的各種文件資料和物品,不要妨礙小組秘書的工作,如需幫助請聯系所在駐地新聞聯絡員。
(3) 如委員提出不希望錄音、攝影、攝像,要尊重委員意見。
7、 內地記者在委員駐地進行的個別采訪按如下辦法進行:
(1) 采訪活動應在駐地的公共采訪區域進行。
(2) 經委員同意進入委員房間的個別采訪,需由委員本人、駐地新聞聯絡員或小組秘書引導。采訪結束后,應離開委員房間,不得未經預約串訪其他委員。
四、 記者證和采訪車證的使用
8、 會議制發的記者證只限本人在會議期間使用;會議制發的車證需固定車輛,一證一車。記者證和車證不得轉讓。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新聞中心。
舉行全體會議時,持內地記者車證的車輛經安檢后,可進入天安門廣場(由東南口進入,此口禁止步行人員通行)指定停車場。請提前前往,以免耽誤采訪。
內地記者車證可通行政協大會各駐地。
9、 大會記者證和車證不通過全國政協機關。記者查閱提案青島全國政協綜合樓一層第一會議室(北京市西城區太平橋大街21號),咨詢電話:66193038
五、 采訪設備的使用和管理
10、 進入各種采訪活動現場的記者及所攜帶的設備均需經過安檢。嚴禁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仿真槍等管制器具,煙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劇毒、腐蝕性等危險化學品及放射性物品,以及中國法律規定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不得帶入各類高度酒(酒精50°以上),球棒、長棍、鎖車棍等長度超過50公分的易造成人身傷害的物品,以及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要求禁止帶入的其他物品,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11、 記者在會場采訪時,應遵守會議紀律,服從會議工作人員管理,不要影響或妨礙會議進行。
(1) 會議進行期間,應關閉手機或調至振動狀態,不要接聽或撥打電話。
(2) 新聞發布會、記者會時,攝像記者和攝影記者的三腳架應安訪在指定位置。
六、 其他規定
12、 禁止從事與采訪工作無關的活動。
13、 違反本須知要求的記者,由新聞組收回其會議記者證件和車證,取消其采訪資格。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采訪 記者 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