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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寧愿空著也不收醫保病人”
代表委員給醫療“怪現象”“開處方”
新華社記者華曄迪、傅勇濤、孫奕
“明明有空床位,卻不收醫保病人,他們憑什么不收我?”兩會前夕,記者在網上征集百姓關注的問題時,北京一位老年慢性病患者談到他去年11月份的就醫經歷時發問。
順著這條線索,記者兩會期間采訪多位醫療行業的代表委員發現,“有空床卻不收醫保病人”現象并不鮮見,而且僅僅是現存于醫療體系中諸多“怪現象”之一。
代表委員細數醫療“怪現象”
記者在全國兩會上采訪多位醫療系統的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代表委員提及的醫療“怪現狀”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控制醫保病人入院”——每年10月份以后,一些醫院會開始控制醫保病人入院數量,出診醫生通常會以“沒有空床位”等理由建議病人尤其是慢性病人到上級醫院或別的醫院就診,而事實上,“沒有空床位”只是托詞;
“看幾種病就得掛幾種號”——同時患有多種疾病比如高血壓、糖尿病、消化道潰瘍的患者,則需掛心血管、內分泌、消化三個門診號,如果再同時患個感冒,還得再掛個呼吸科;
“開一個月藥得跑四趟醫院”——慢性病人比如擴張性心肌病、高脂血癥、類風濕性關節炎等,需長期服藥治療,然而,當前制度下每次就診只能開一周藥量,意味著每月要去四次醫院,請假、往返醫院、掛號、候診、看病、取藥等。
“沒有必要的檢查費”——針對某些慢性病患者,明明可以采用100多元費用的慢檢查,但在實際中,醫生卻開出高達600多元費用的快檢查,而原因并非“想為醫院多賺錢”。
“這些現象的普遍存在,一方面,加重患者經濟負擔和奔波勞累,另一方面,也顯著增加了醫院門診人次和醫生工作量,從某種程度上容易加大醫患之間不理解,也成為醫患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位醫衛界全國政協委員說。
都是醫保制度“惹的禍”?
在接受記者采訪的代表委員看來,這些“怪現象”的存在與現行醫保制度不盡完善存在關聯。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副院長史大卓說,出于控制醫保基金總額的初衷,醫院管理部門以均次費用、藥占比例等硬性指標評價醫院醫保管理:一 方面,每個醫院有總支付醫保額度,且在實際操作中由醫院先行墊付,超過部分醫保中心將會拒付。于是,許多醫院在醫保費用將超標時就不愿診治醫保病人。
“這與我國當前醫療體制有關,醫院很大程度上還是需要自負盈虧,在醫保限額控制情況下,一旦費用超標,醫院和醫生就得自己掏腰包。”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大外科主任劉忠軍說。
另一方面,現行制度過于強調控制均次費用,致使許多可開一個月藥的慢性病,每次只能開一周或兩周用藥量,病人被迫多次往返醫院。
此外,某些慢性病并不需要太多檢查,需要的是服用相對昂貴藥物,而為了滿足“醫療費用與藥費必須達到某個比例”的考核要求,醫生也不得不選擇為病患開出沒有必要的檢查。
事實上,“醫院和醫生也有辦法規避一些費用控制,比如單病種設限額的情況,對于快超支的病人,可采取先出院再入院的辦法,但這意味著病人和醫院需要辦理 出院手續,再重新辦理入院手續,醫生則需要重新為病人建立病例檔案等,顯然會增加無謂的工作量,浪費醫院人力,有時反而會加大醫保系統的負擔。”一位供職 于某二級醫院的醫生說。
代表委員建言監管“換思路”
“簡單用行政手段來規定某種病治療限額的管理方式,顯然是不科學的。”劉忠軍代表說,以闌尾炎為例,20多歲的小伙子得闌尾炎和80多歲的老人得闌尾炎情況完全不同,老人治療費用可能是小伙子的幾倍甚至十幾倍。
劉忠軍代表說,一種病的治療該花多少錢應該按照疾病的規律來決定,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國的醫保規模總體是有限度的,完全放開限額并不現實;除了呼吁逐年加大醫療投入外,在管理上也需要找到一種相對折中的辦法。
史大卓委員表示,有關部門應該轉變監管“思路”,“管應該管的”;他并建議,醫療過程應該由醫生來決定,“尊重專業意見”,監管要做的是監督治療過程以及相關花費是否符合規范,而不是去硬性制定一個費用框架強制醫院和醫生執行。
多位代表委員建議,在相關醫保制度規定的制定過程中,應由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共同研討。
“如果在這些規定制定過程中,有相關專業人員、專家參與其中,現在的情況會好很多。”劉忠軍代表說。(完)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醫院 醫保 醫生 病人 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