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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讓縣級財政預算“硬”起來
郡縣治,天下安。
現代國家治理之基,當以縣級財政預算為要。民建中央在調研時發現,當前,我國縣級財政預算已經逐漸走上了精準道路,越來越具有前瞻性和科學性。與此同時,縣級財政預算還存在一些問題,軟約束現象依然存在。
三缺陷致預算軟骨
骨無鈣不成,人無骨不立。縣級財政預算于國家治理之意義,亦如是。
民建中央發現,造成我國縣級財政預算“軟骨癥”的原因,是因為有三個缺陷。
一是量不足。縣級沒有足額預算。縣級財政預算往往少于實際經費支出的需要,縣級及其部門迫不得已只能以二級單位名義爭取項目資金。很多項目資金沒辦法做到專款專用,一部分被縣級及其部門占據,一部分被作為二級單位工作經費,一部分甚至去向成謎,成了糊涂賬。
二 是分布不均。長期以來,國庫每月根據財政部門支付命令的撥款只到縣級及其部門,在大部分縣被首先用于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這樣運作的結果是,縣里履行職 能主要依靠的二級單位、也是獨立法人單位卻長期得不到足額撥款,日常工作經費不足、醫保金不足、住房公積金不足、失業保證金不足、離退休人員津補貼不足、 交通費不足等。
三是調整耗時。由于縣級財政預算不足,每到年底,部門、二級單位等紛紛跑新項目追加資金。但是,面對的卻是財政追加項目批復時間長、手續繁復的局面。
據了解,部門或二級單位編造新項目請示報告,需要疏通縣分管領導簽字,再疏通縣分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往往批復下來要1個多月的時間,年底正常工作受到非常大的干擾。
五項內功練鐵骨
民建中央在經過充分研討之后,提出五項建議。
第一,補足量。實行縣級足額預算,取消待安排項目。對縣級及其部門、鄉鎮政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的預算,根據國家政策和事業發展需要應保障其經費。凡依據慣例工作必需的、縣級文件或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的、上級政策明確要求配套的,都要進入本單位預算內安排。
第二,減環節。降低預算級次,確保二級單位的法人地位。凡是財政預算范圍內的縣級及其部門、鄉鎮級、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都應直接預算到本單位、直接撥款到本單位,減少環節之間的損耗。
第三,少開口。形成零追加預算。除縣級文件或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的年中需舉辦的重大活動或建設項目、上級政策文件明確要求在當年需安排配套經費的項目,可以依據實際情況到年底追加外,不存在其他追加經費的項目。
第四,嚴時效。要認真做好提前預算。下年度預算必須在當年度12月出臺。在縣兩會之后,由縣人大常委會審定通過,告知工作部門及時知曉、心里有底。如果預算過了大半年才出來,就失去了預算的意義。
最后,強監管。一定要加強預算資金監管。項目資金一律專款專用,專門記賬。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突破年初預算使用資金。一旦工作部門形成新的負債,發生新的虧欠,應對主要負責人問責。
編輯:羅韋
關鍵詞:縣級 財政預算 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