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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養老金的隱性負債高達GDP50%
楊超委員建議加快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
破除養老保險雙軌制的改革力舉寫入了本次政府工作報告。在兩會上,楊超委員引用世界銀行估算數據,指出:中國養老金的隱性負債高達GDP的50%,負擔沉重。
老齡化問題日益嚴重,給養老保障體系造成了巨大壓力。同時,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價的上漲,政府基礎養老金的支出也在不斷擴大,地方財政負擔沉重。
我國的養老保障體系還很不完善,存在著一些問題。楊超委員分析,主要表現在,一是二、三支柱發展滯后,養老保障替代率不足。二是基礎養老金收益率偏低,隱性損失不可低估,存在長期空賬運行的風險。
為了解決目前養老保障體系存在的問題,必須加快推進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這樣,既可以通過稅收優惠加快第三支柱的發展,平衡養老保障體系;又可以借助個人補充養老金賬戶增加退休以后的收入來源,平衡不同時期的收入水平;同時還可以使地方政府減輕部分養老金支出壓力,將支出重點向那些無條件建立商業補充養老保險的低收入人群傾斜,提高針對性和最低保障水平。楊超委員說。
所謂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在領取養老金時再繳納稅款的一種個人年金計劃形式的養老保險方案。其實質是國家在政策上給予購買養老保險產品個人的稅收優惠。假設一名30歲的工薪族,其工資計稅金額(扣除三險一金等稅前列支項目后)為10000元,如其每月購買700元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根據其收入所對應的20%最高稅率來計算,稅延政策使他延后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每月140元,一年即為1680元。30年后該人達到退休年齡,從個人賬戶支取商業養老金,根據30年后個稅起征點及稅率進行繳稅,由于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會高于工作時的收入,因此退休后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通常較低,再扣除通脹因素,稅收負擔會更輕。有人測算,當期延遲納稅1元,就可以建立20元的養老保險基金。
楊超委員認為,目前,我國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的條件已經基本具備,部分省市已形成具體方案并提交財政部。建議進一步加快啟動和推進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妥善應對我國老齡化問題。
試點應該盡早啟動,建議財政部、稅務總局、人社部、保監會和有關地方政府加強協商協作,加快完善并出臺最終試點方案,實質性啟動相關工作。”楊超委員表示。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養老保險 養老金 稅收 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