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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納入公攤 開發商二次賺錢
分析人士稱,我國雖然公布了《物業管理條例》,但是部分小區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相互勾結,“打劫”業主合法權益,有的行政管理部門也參與“分肥”。
公共權益流失,架高車位價格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家庭擁有汽車,而小區車位配比不足,一些業主抱怨,“轉圈1個小時找不到一個可停之處”。
有的小區車位原本已經十分緊張,但物業公司還將其轉給了開發商及外單位使用。北京市蓮花橋附近一小區業主告訴記者,小區中的五個停車場中有兩個被物業公司劃撥了出去,加劇了“一位難求”的狀況。
而業主們高價買來或租來的車位,其實有不少是開發商低價租用的人防工程用地。
湖北金衛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宮步坦介紹說,以武漢某小區為例,開發商以低于1角錢每平方米每天的價格與人防部門簽約,又以20萬元的價格賣給業主。如此算來,小區90個人防工程地下車位能為開發商帶來1800萬元收入。就這樣,通過低價租高價轉,開發商獲取了相當可觀的收益。
虛設公攤面積,坐吃公共維修基金利息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有的開發商為了謀取利益,還在公攤費用上做起了“文章”。比如,有的是先將停車位納入公攤,由全體業主“埋單”,而后,又將車位再次賣給業主。
北京的張先生在北京西站旁某知名小區購買了一套91平方米的房。他感覺公攤數字偏大,找來專業機構測量后才得知,這一公攤面積不僅包括樓道、電梯間等,還包括地下車庫、游泳池等,但開發商并未告知他這一信息。
根據《物權法》規定,如果車位是由已經計入公攤的公共設施改造而來,開發商就對其沒有所有權,車位租賃或出售收益為全體業主所有。但在不少小區,業主入住后,開發商以數十萬元不等的價格將屬于公攤面積的地下停車位向全體業主銷售。
除了虛設公攤面積以謀取利益之外,小區中諸如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綠化養護費、水箱清洗費等費用,也多以“公益”之名進行了“公攤”,但使用情況常常不容樂觀。
數據統計顯示,北京市自1998年實行公共維修基金制度,截至2013年底累計金額達到約350億元,使用額約8億元,使用比例僅為2.3%。大量資金仍在“睡大覺”。
業內人士透露,部分地區存在坐吃公共維修基金利息的現象。相關的管理部門將結余基金產生的利息,變成了自己的“小金庫”。南京市的一個小區,曾有近300萬元的公共維修基金利息,被當地住建部門挪作他用。
侵占業主權益,賬目不透明
利益糾葛之下,小區物業管理收支狀況并不透明。宮步坦認為,小區收取的相關費用應由業主委員會支配,賬戶要接受業委會監管,并向全體業主公開。“現在矛盾聚焦點在于各類收費成為一筆糊涂賬,這些資金的使用亟待公開透明。”
“一些物業公司與開發商是‘利益共同體’。”湖北省物業管理協會副會長王建國指出,這些公司要么是開發商的下屬企業,要么是開發商選定的企業,當然維護開發商利益,也與開發商私底下簽有協議,從各種費用中抽取好處。
“有的社區,居委會也與開發商有利益聯系,其辦公用房也是開發商提供的。”王建國說,有些地方還明確提出了“每100戶不低于20平方米辦公用房”的標準。
專家指出,多重利益相互交織,導致一些社區行政和物業管理問題叢生。只有對癥下藥,清理“糊涂賬”,斬斷相關“利益鏈”,才能維護業主權益。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小區 開發商 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