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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民營醫院價格切不可加劇“看病貴”
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聯合發出《關于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有關問題的通知》,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通知》規定,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由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非公立醫療機構可依據自身特點,提供特色服務,滿足群眾多元化、個性化的醫療服務。
“看病難”、“看病貴”是近年來對社會影響很大的民生問題,前者主要體現為醫療服務供不應求的矛盾,特別是多層次醫療服務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矛盾較為突出,后者主要體現為醫療服務價格與居民支付能力之間的矛盾。在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層面,對“看病難”和“看病貴”的問題予以同等重視和對等,而在具體操作上,一般認為應當先致力于克服“看病難”,通過增加醫療服務供應,加大醫療服務的市場競爭,將有助于形成合理的醫療服務價格,緩解“看病貴”的矛盾。
不過,此次發改委等三部委下發的《通知》,卻是從放開民營醫院的價格入手,希望以此吸引、鼓勵社會辦醫,以增加醫療服務供應來克服“看病難”。這似乎走了一條以“價格市場化”緩解“看病難”的道路,與先克服“看病難”再緩解“看病貴”的邏輯不相吻合。基于此,不少人擔心,放開民營醫院價格很可能沒有克服“看病難”,反倒先加劇了“看病貴”。新浪網進行的一項網絡調查顯示,過半數被調查者認為,民營醫院放開價格后會導致看病更貴。這種擔心反映了公眾對醫療服務價格的特殊敏感,需要引起決策部門高度重視和關切。
具體分析,三部委《通知》旨在通過放開民營醫院價格,吸引、鼓勵社會辦醫,增加醫療服務供應,但放開價格的關鍵和本質,并不是簡單的提價,而是由市場調節價格,加大醫療服務的市場競爭,發揮市場對醫療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民營醫院價格放開后,醫療服務的市場競爭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在公益性的基本醫療服務領域,另一個是在非公益性的特色、高端、個性化醫療服務領域。在基本醫療服務領域,符合醫保定點條件的民營醫院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定點服務范圍,實行與公立醫院相同的報銷支付政策,這些民營醫院與公立醫院展開競爭,其基本醫療服務的價格與公立醫院基本銜接,且醫療保險也將發揮費用控制作用,可以保證基本醫療服務價格水平整體平穩,不會加劇“看病貴”。
在非公益性的特色、高端、個性化醫療服務領域,民營醫院不再是與公立醫院展開競爭,而是在民營醫院之間展開競爭。由于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將形成動態調節、總體合理的價格體系,即便某些醫療服務項目和環節價格偏高,主要也是市場供求關系作用的結果,與基本醫療服務領域的“看病貴”是兩回事。
上述兩方面競爭中,最重要的還是民營醫院和公立醫院在基本醫療服務領域的競爭——兩者通過比拼基本醫療服務來“爭奪”患者,“爭奪”政府投入到患者手中(充實到醫保賬戶)的醫保資金。這種競爭圍繞公益性醫療服務而展開,可望產生巨大的市場效應,有利于打破公立醫院長期以來的優勢壟斷地位,不斷提高醫療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最終形成“政府保障投入、居民自主選擇、市場競爭優勝劣汰”的基本醫療服務新格局。
要確保放開民營醫院價格不至加劇“看病貴”,必須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對基本醫療服務的投入,維護民營醫院和公立醫院在基本醫療服務領域的公平競爭環境,通過政府定價和強化競爭保持基本醫療服務價格穩定。同時,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能,依法查處民營醫院非公益性醫療服務的價格違法行為,遏制非公益性醫療服務領域的暴利。
編輯:羅韋
關鍵詞:醫療 服務 價格 民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