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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委:接種疫苗異常反應將由政府專款補償
新京報訊 (記者魏銘言)公民接種疫苗發生嚴重異常反應,排除疫苗質量問題、接種事故及偶合癥的,今后將有政府專款負責賠償,還有望增加商業報銷補償。
昨日(4月30日),國家衛計委、民政部等八部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省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經費預算并及時撥付到位,尚未制定補償辦法的省份要爭取2014年公布施行。同時,鼓勵和推進地方通過商業保險解決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問題。
各省份補償資金標準有所差異
預防接種即通常的打疫苗,但由于個體差異等原因,極少數受種者可能會發生嚴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去年的乙肝疫苗事件,各方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判斷和補償意見不一,含北京在內的10省市乙肝疫苗接種率驟降30%,至今回升緩慢。
4月,國家衛計委疾控局免疫處處長李全樂介紹,目前中國已有20余省份制定了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并安排了財政補償經費。但各省份社會經濟發展、財力狀況等有差別,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補償資金、補償標準和補償程序也有差別。因此,《指導意見》特別提出各省級政府財政應預留專款,負責當地預防接種過程中嚴重異常反應個案的資金補償。
異常反應監測信息定期公開
國家衛計委、食藥總局還希望在財政專項資金的一次性補償同時,推進、鼓勵商業報銷參與,妥善解決嚴重異常反應個案的補償。
《指導意見》還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受種者,無論是疑似還是確診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相關疾病(不包括原發病),發生的醫療費用要按照規定及時予以報銷。
《指導意見》還提出,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定期發布本省份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信息并及時公布重大不良事件處理信息,建立媒體溝通機制。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補償 反應 異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