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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普惠金融需要“窮人銀行家”
從國際比較來看,我國農村金融發展并不落后,特別是農業貸款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和農戶貸款覆蓋率的指標,跟其他國家相比,我國處均處于較高水平。但從另一方面看,一些人對農村金融存在看法,認為這十幾年來“中央一號文件”出臺的“三農”政策里面,農村金融的落實是比較薄弱的一部分。針對這樣的看法,以及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應該怎么去看待和解決?
首先,要了解金融服務是否適應了農村需求。近十余年來,在農村金融改革方面,有很多的改革性舉措。但據觀察,在農村金融改革過程中,仍帶有城市金融的痕跡,也就是說,我們在農村金融機構中,仍能看到根據城市、根據大客戶設計的這樣一套金融制度、產品、服務以及規則。特別是金融規則,使得很多金融機構到農村以后普遍水土不服。金融有金融的底線,農村也有農村的情況,這兩者之間怎么平衡?
在這一點上,我認為,農信社的發展與“三農”發展的結合,或許能帶來一些啟發。比如,我們可以去具體看,農信社的定位跟遵循金融發展如何相結合;普惠金融與風險控制如何相結合;市場化運作跟社會責任如何相結合。根據這三種結合,再來思索金融如何改革以適應農村需求,就會很有啟發。
其次,站在金融的角度看,我們如何改造農村來適應金融?這與我們的認識有關系。從金融的角度出發,我們發現農村最缺的就是抵押擔保,所以這十多年來,在擴張農村有效抵押物的范圍這一領域,有過很多嘗試,比如十八屆三中全會賦予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的職能。另外,農民住房財產權也可以抵押擔保。
第三,普惠金融也是金融,同樣需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如果說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要起決定性作用的話,那么普惠金融將供不應求的情況,這就需要政府更好地發揮作用。從普惠金融的角度看,無論是吸收一億元存款,還是發放一億元貸款,其成本要比城市金融活動高得多。這時,就需要建立普遍的服務補償機制。近年來,在這方面我們也做了一些工作,比如對涉及普惠金融業務的機構給以獎勵和補助,以及稅收減免,但目前來看,要真正建立起一個普惠性的農村金融體系,我們工作的力度并不夠。
第四,要培育農村的金融生態。現在有一種自相矛盾的現象,即農村金融很想“進城”,而其他領域的資金又很想辦農村金融,比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供銷社都想辦信用合作,這些機構都認為辦金融很掙錢,想通過辦金融掙錢來彌補農業生產合作或者供銷合作的虧損。但農村金融是不是掙錢的?這個問題我們要有一個很清醒的認識。要解決農村金融的問題,我認為還是需要一大批懂得農民、熟悉農村、有社會責任感的“窮人銀行家”,比如農信社所打造的普惠理念。從事農村金融,要有這種普惠精神,否則,無論是純粹地按市場規則辦事,還是純粹地靠政府補貼來維持,恐怕都不行。
編輯:羅韋
關鍵詞:金融 普惠 農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