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犬類收容所不能成為流浪狗的地獄
飼養員“圖方便”摔死小狗,凸現出當下國內某些動物收容機構與其應有的人道宗旨的背離。
5月27日,有網民微博爆料,杭州犬類收容所人員在收到城管送來的1只母狗和1窩小狗后,當著母狗的面將7只小狗摔死,并附圖為證,圖片上小狗尸體散落一地。此事迅即引爆輿論怒火。事后杭州市城管委回應,稱事情屬實,但這些狗“本來就是要被處死的,只是涉事飼養員馮某貪圖方便,違規操作”,并表示馮某已被調離崗位、扣罰獎金。
正如米蘭·昆德拉說的:“對需要憐憫的動物殘忍,對同類還會懷有悲憫之心嗎?”,當著母狗面摔狗崽,已罔顧倫理規約,失去起碼悲憫。在動物權利成文明通識的當下,遭到輿論圍剿也是必然。
盡管目前馮某已被處理,而當地城管委也作了澄清,是飼養員沒按規定的流程來,可這依舊無法打消部分質疑:涉事飼養員為何就敢且能殘忍地摔狗?若非網民曝光、輿論關切,此事還能浮出水面、得以處置嗎?……眼下這些仍待廓清。而由此衍生的流浪動物處理等命題,更應被正視:如對流浪狗的處理上,只有“殺死”一條路?動物收容站運營機制怎樣才最合理?
涉事城管委講到:這幾只狗無主且不健康,所以要被處死。事實上,在很多國家,流浪動物進入收容所后,會先做身體檢查,沒做絕育手術的先做絕育手術,有病的則對其進行治療,然后為其尋找收養家庭,過期未被收養的動物則被安樂死。
而即便非“安樂死”不可,它也會采取人道化處理對應的監督機制。如在歐洲部分國家,收容所就得簽訂接受志愿者等隨時追蹤的法律文件,還得接受虐待動物投訴和調查。據報道,在杭州該收容所,也有電子臺歷記錄、“兩名工作人員見證”等機制,但因監督多限于“內部管束”而不敞開,容易流于虛設。
再者,要看到,時下流浪動物被虐殺之類的情況時有發生,它也暴露出,動物收容所“政府包辦模式”與數量偏少間的尷尬。在美國,預防虐待動物協會(SPCA)是制止虐待動物行為的主要機構,但也有些由私人或福利團體設立的動物收容所。這也避免了收容所不夠,繼而保護乏力的窘境。
在這起個案中,飼養員“圖方便”摔狗崽,是否有“省經費(包括防疫、救治等費用)”的意圖,還不得而知。但現實中,因省經費而將流浪動物“從速處死”的現象從未杜絕。
說到底,飼養員“圖方便”摔死小狗,凸現出當下國內某些動物收容機構與其應有的人道宗旨的背離。在對待無主動物問題上,政府有責,但也應放手調動社會公益力量的積極參與,比如說,吸引志愿者參與、擴大公眾影響力,鼓勵人們收養被收容的動物,鼓勵相關公益組織的發展。這些做起來說難也難,說不難也不難,關鍵是看講不講人道和責任。
編輯:付鵬
關鍵詞:犬類收容所 流浪狗 當著母狗面摔狗崽 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