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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會護照估38萬元:小心李鬼拍賣行忽悠了你
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近日以“拍假與假拍”為題,報道了廣州佳昊國際展覽服務有限公司、廣州市古今通寶展覽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虛假鑒定,以境外拍賣為借口騙取服務費,在業界引發反響。事實上,這些公司并不具備文物藝術品拍賣資質,只是借著法律、監管等方面尚不完善,渾水摸魚,借拍賣之名,行詐騙之實,這就是收藏界屢禁不絕的“李鬼”拍賣行。
估價38萬元的世博會護照
據拍賣界業內人士透露,這家名為“古今通寶”的“李鬼”拍賣行,從2000年來就以各種不同身份,先后在廣州、上海、武漢、成都等地成立展覽交易中心,“新瓶裝老酒,萬變不離其宗,從珠江騙到長江。”
2013年,家住上海已退休的吳女士打算將自己收藏的紀念品賣掉,一家名為廣州市古今通寶上海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向她表示,她收藏的1個原價幾十元的世博會護照,在澳門拍賣最低估價38萬元,她的香港回歸五周年紀念郵票,估價高達100多萬元。吳女士欣喜若狂,找出自己收藏的所有紀念品。在“專家”和“拍賣公司”工作人員評估之后,吳女士的“藏品”估價總計高達1000多萬元。
此后,該公司表示“藏品”要送到境外拍賣,吳女士需要按照估價比例,繳納15萬元前期宣傳費。面對高額利潤,吳女士交了15萬元,然而,她無法到現場參與所謂的境外拍賣,“專家”的高估價也無法成交,“有人已舉牌到37萬元,但按照合同沒有達到或超過最低估價我們是不能成交的。”工作人員如此解釋。吳女士到有關部門報案,由于她簽署的合同是出于自愿行為,因此無法得到法律支持。
“李鬼”拍賣行的產業鏈
知情人透露,據不完全統計,在上海地區,打著投資管理公司、文化傳播公司、會展公司等旗號,以拍賣名義明目張膽行騙的公司達百余家,數量早已超過正規拍賣公司。
業內人士介紹,“李鬼”拍賣行欺詐流程大概如此:首先注冊與藝術品相關的公司,搭建網絡宣傳平臺,雇工以電話或者網絡方式對外攬客,通過“專家”估值、收取服務費,安排虛假拍賣。對于虛假拍賣的流拍,公司會有冠冕堂皇的回復:“合同是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任何公司都不能擔保委托作品會100%成交。”
“‘李鬼’拍賣行的詐騙手段不斷升級,已形成一條涉及范圍廣泛的產業鏈。” 中國拍賣協會副秘書長歐陽樹英介紹,最初,他們會和個別拍賣公司聯營,以委托征集、高估價等方式操作獲得利潤;拍賣行業自律公約出臺后,規定正規的拍賣公司拍前不收取任何費用,工商等主管部門也加強對拍賣公司的監管力度,截斷了“李鬼”拍賣行與拍賣公司的關系。后來,這些“李鬼”直接以展覽公司或文化管理公司的名義,以不同身份展開欺詐活動。從去年開始,又開始忽悠到境外拍賣。“比如到美國進行拍賣,委托人拍賣前的費用更多了。”
而有的“李鬼”拍賣行則冒充蘇富比和佳士得等之名,從中牟利。早在2013年佳士得入駐上海時,就通過微博打假,表示佳士得目前于中國大陸地區僅在北京及上海設立運營機構,亦沒有授權委托任何第三方公司進行藝術品征集、評估或代表佳士得進行任何業務。在其列出的澄清名單中,涉及21家“李鬼”佳士得。近期又投訴了廣州華榮展覽公司以“佳士得香港國際”等名義進行拍賣經營活動,然而,面對數量眾多且不斷變換身份的“李鬼”,拍賣公司要維權往往顯得力不從心。
六大要點辨識“李鬼”
上海泓盛拍賣公司董事長趙涌表示,“李鬼”拍賣會之所以難以整治,源于這些公司往往注冊了多個展覽公司和藝術中心,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很難監管。
在打擊“李鬼”拍賣行時,往往也會遇到法律依據不足的情況。“搜集證據困難,他們對法律條款事先有過研究,規避了大部分法律風險。” 廣東省拍賣業協會秘書長鄭曉星介紹,首先是公司的名稱不用“拍賣”二字;和客戶簽訂的不是拍賣合同,而是“服務協議”,避開《拍賣法》的追究,工商或者行業協會對它沒有約束作用,一般的拍賣管理辦法也對它無計可施;此外,很多上當受騙的藏友提供的拍品不是文物,《拍賣法》也無法保護他們。
歐陽樹英和鄭曉星也強調,辨識“李鬼”拍賣行可以通過六大要點進行甄別:第一,受理拍賣的公司名稱和合同訂立一方主體必須是拍賣公司,沒有拍賣兩個字的公司,無權代拍賣公司征集拍品;第二,拍賣援引的法律是《拍賣法》,而不是《合同法》,尋找法律依據,需要找對條文;第三,正規拍賣公司與送拍者簽訂的是“委托拍賣合同”而不是“服務協議”;第四,正規拍賣行在拍賣之前不收取任何費用;第五,拍賣會的舉辦地點一般是境內不是境外;第六,“李鬼”拍賣行公司的估價一般都遠遠超
編輯:付裕
關鍵詞:拍賣 李鬼 拍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