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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披露中央部門預算執行三大違規問題
新華網北京6月25日電(記者董峻 高敬)審計署25日發布審計公告,公布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38個中央部門單位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審計發現,仍有一些部門及所屬單位沒有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三公”經費超標、違規蓋樓和辦公用房超標、動用財政資金發“福利”等違反財經制度規定現象仍是主要問題。
群體性腐敗問題嚴重
本次審計暴露出群體性腐敗問題嚴重等突出特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問題仍然突出,反映出一些單位和個人法紀意識淡薄,責任追究和處罰也不到位。
如,住房城鄉建設部所屬信息中心的13名黨員領導干部2000年以來在企業投資入股、兼職或兼職取酬,領取股東分紅和勞務費共計73.28萬元;交通運輸部所屬公路所下屬公司購買78.5萬元的購物卡發放給公路所部分職工;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和武漢分行無依據發放獎金補貼或違規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等共計129.31萬元;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所屬廣電設計院及下屬監理公司使用虛假發票報銷發放職工獎金、支付職工赴國內外休息療養費用等共計3034.04萬元;社保基金會以職工福利費的名義違規發放實物津貼補貼152.07萬元;民航局所屬空管局以職工療養名義安排178名在職職工旅游,支出142.4萬元……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對此表示,這些問題暴露出,一些部門的領導干部對中央精神和文件要求太隨意,違規做法太大膽,部門監管太松弛。單位領導對中央反四風、八項規定等相關政策規定沒有真正落到實處,認為一些小毛病無所謂,執行中有很大的隨意性。因此,中央部門必須要加強財務監管,監管必須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缺口,如果不監管,肯定會出問題。
實權部門是違規“重災區”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4日受國務院委托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作相關審計報告時表示,案件主要集中在行政管理權或審批權集中、掌握重要國有資產資源的部門和單位。25日審計署公布的相關部門審計報告進一步顯示了違規細節。
如,2013年公安部部本級支付承辦單位的培訓費超出實際支出334.68萬元;部本級及所屬物證中心使用不合規票據報銷費用350.91萬元;教育部部本級和所屬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等4家單位擴大范圍列支與項目無關支出,涉及金額共計23817.02萬元;科技部部本級2013年未經財政部批準自行將3個項目預算共計2.2億元細化并下達給所屬單位;國資委委本級2013年19個出國團組由中央企業等其他單位承擔費用434.02萬元,其中17個培訓團組超標準列支出國費152.37萬元;30個所屬單位無預算或超預算列支出國費766.30萬元。
“目前對權力部門的監督仍顯不足。”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說,“這就好比一只雞,誰都想撒把米。表面上看,大家爭的是對雞的喂養權,實際上爭的是資金分配權,背后則是誰也不愿放手的部門利益。”
下屬單位背靠“大樹”牟私利
這次審計還顯示,一些中央部門主管的社會組織和所屬單位依托行政資源不當牟利。
如,發展改革委所屬價格認證中心以辦培訓班的形式,違規開展價格評估專業人員資格認證,收取培訓費183.52萬元;工業和信息化部所屬應急中心未經批準舉辦評比活動,收取評審費49.51萬元;衛生計生委主管的中華醫學會等33個社會組織和醫管所等9個所屬事業單位,利用所在部門影響力,采取違規收費、未經批準開展評比表彰、有償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計177893.54萬元。
許光建提出,一要加強主要領導一把手的教育和處理,只有一把手認識到位,才能起到更明顯作用。這也會讓社會公眾看到中央懲治腐敗、加強財經紀律的管理的決心。二要完善相關的制度建設,把問責落到實處。
專家還建議,中央部門所屬單位問題多,因此需要盡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使政府與主管社會組織脫鉤到位。一些部門權力過于大,就需要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使該放的權盡可能放給市場。“三公”經費掌控不嚴,就需要規范相關審批程序,建立績效評價體系,從嚴控制支出規模和列支渠道。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審計公告 三公經費超標 審計報告 實權部門是違規重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