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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被拐少年:7歲被拐到廣東 每天要偷夠1萬

2014年07月23日 09:09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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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里克和7歲的弟弟。弟弟總纏著哥哥讓他表演“動耳朵”,在哈里克失去聯系的幾年中,母親反復跟弟弟提起哥哥的特征:耳朵會動。A18-A19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盧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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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克的左腿上有一條15厘米長的疤痕,這是他被拐之后,在東莞參加一次“幫派斗爭”時被對方砍傷的。

  【對話人物】

  哈里克(化名) 18歲,新疆庫爾勒人。7歲時被人騙到東莞,開始偷盜生涯,歷經8年后被解救。15歲到17歲,他被安排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讀學校學習,他的管教老師阿比德說,哈里克是最讓自己欣慰的孩子之一。如今隨母親一家生活在庫爾勒市。

  【對話動機】

  《愛在旅途》是一部以解救新疆流浪兒為主題的電影,7月12日在北京某劇院上映。電影講述了一群新疆兒童幼年被騙至全國多地,由“蛇頭”威逼虐打被迫從事偷盜活動,而后被解救走上正途的故事。

  庫爾勒青年哈里克就是電影中的原型之一,7歲被人從新疆騙走,哈里克在廣東當了8年小偷,挨打、偷盜、揮霍、染毒、混社會、夭折的初戀。“那段經歷比電影殘酷。”

  來自新疆民政部門的統計,2011年全國打拐行動開始后,全疆各級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3838人次,3858人次被從外地接回。

  花有重開日,人無再少年。哈里克決定不了自己的過去,但他有能力把握好自己的未來。

  新京報記者 盧美慧 實習生 曹憶蕾 新疆庫爾勒 報道

  現在,哈里克每天睜眼第一件事,就是看家里電動三輪車的電充好沒有。庫爾勒城市不算小,但拉活不管遠近都是每人一塊錢,一天下來,好的時候能賺100到150塊錢。

  開三輪車的工作之前是賣炸雞、賣烤全羊,都是辛苦而收入不多的營生。幼年的哈里克,有時一天就能偷到兩三萬元。“現在錢賺得少,但都是干凈的,這讓我心安。”他說。

  “我的經歷比電影殘酷”

  新京報:《愛在旅途》的電影看了嗎?里面有很多是你的親身經歷。

  哈里克:我沒看過完整版本,之前有電視臺記者采訪我,后來節目里出現了一些(電影)片段。不只是我,那些年很多新疆孩子都經歷了這一切,比電影中還殘酷。

  新京報:你當時是怎么被騙到外地的?

  哈里克:我兩歲時親生父母就離婚了,我跟爸爸生活。后來爸爸帶我去吐魯番打工,有天他的一個工友跑來跟我說,我爸爸把人打傷了,他要帶我去找爸爸。

  新京報:結果沒見到爸爸?

  哈里克:我被帶上了火車,火車開了兩三天,我們在東莞下車。這人把我帶給一個叫艾哈買提的新疆老板,我說我要找爸爸,他們說“沒爸爸了,以后你的工作就是偷東西。”

  新京報:那時你才7歲,很害怕吧?

  哈里克:害怕,我小時候特別老實,完全被嚇傻了。他們讓我偷東西,我不肯,爸爸從小就教育我不能隨便拿別人東西,要做個好人。

  新京報:后來呢?

  哈里克:他們把我關到賓館里,之后我被交給一個叫買買提的人,也就是我的小老板,十七八歲,很兇,接下來的一周他每天都打我,用皮帶或木棍,最后我實在受不了了,就說“你讓我干什么我干什么”。

  新京報:他們會強迫你學偷東西的手法?

  哈里克:你在電影里看到在熱油里取硬幣的場景不是編的,都是真的。有時候是一桶開水,買買提會倒進大半袋洗衣粉,再丟進一塊錢硬幣,讓我用中指和食指夾出來。每天晚上練習,不練或練得不好就挨打。

  新京報:你記得自己第一次偷東西嗎?

  哈里克:記得。是個年輕女孩兒,我嚇壞了,把手伸到她包里隨便抓了個什么就跑,當時捏在手里軟軟的,以為是錢,跑了很遠之后一看,是包紙巾。不過那次買買提沒打我,他說“這就對了,以后就這樣”。

  “整個童年是扭曲的”

  新京報:接下來就天天去偷東西?

  哈里克:嗯。一睜眼就是“任務”,剛開始每天要偷夠5000塊,后來是一萬塊。如果沒偷夠的話就會挨打。

  新京報:偷東西時會被人發現嗎?

  哈里克:經常被發現,特別是開始的時候。有人發現后追著我們打罵,也有的人很好,說“你們還這么小,不要偷東西了”之類的。

  新京報:當時想過求助嗎?

  哈里克:怎么不想,幾乎天天想。但每次偷東西,買買提就在不遠處監視著。我們偷東西都是開一輛面包車,小孩到街上,老板在車里。我試過逃跑,但語言不通、人生地不熟、沒錢,根本無處可逃,被抓回來打得更狠。

  新京報:不能報警嗎?

  哈里克:那些年,除了被偷的人,打交道最多的就是警察。我剛到東莞時一句漢語也不會說,后來能講一些了,我跟抓我的一個警察說,“我是被騙來的,能不能救救我?”那警察什么也沒說,后來我被放了,買買提把我接回去,我看到他塞給那警察一塊手表。那天晚上我又挨了一頓毒打,那之后我就不想逃了,跑不掉。

  新京報:絕大多數警察還是好的。

  哈里克:那是我們要打交道的另一類警察。小老板還教給我們對付警察的技巧,首先裝作不懂漢語,問什么都搖頭;其次是自殘,我們從小就練習在嘴巴里含刀片兒,剛開始經常割到舌頭,滿嘴血,后來就熟練了。如果被抓了就在腦袋或脖子上割一刀,刀口不會太深,但流血一定要多,不夠的話就撞墻,這樣警察也拿我們沒辦法。

  你可能會說我可以向他們求助,但小老板就會派人在外面等著,況且那時還小,父母找不到,跑出去了也不能獨自生存。

  新京報:從小看到的大多數都是丑惡的。

  哈里克:是的,看不到希望。在東莞和我同齡的孩子,他們有父母陪著,有各種各樣的玩具,我什么都沒有,有的只是任務,任務。我整個童年完全是扭曲的,不知道快樂是什么。

  “我成了另一個買買提”

  新京報:那時有沒有想過長大以后怎么辦?

  哈里克:12歲那年,我跟艾哈買提說我想回新疆找我的父母,沒想到他很痛快地答應了。但公安局的警察叔叔說和我父親同名的有幾萬人,根本查不到。我去了原來的工地和當時住的出租屋,都已經拆了。

  新京報:沒找到父母,你后來又回到東莞?

  哈里克:找到爸爸媽媽是我唯一的希望,找不到他們對我打擊非常大。除了回東莞我真的不知道去哪兒。

  新京報:后來你也成了“小老板”?

  哈里克:回到東莞后,我跟艾哈買提說不想偷東西了。其實我們長大后,他就不太讓我們偷了,因為容易被發現,成功率低。我就成了小老板,另一個買買提。

  新京報:小老板的工作內容就是監督和培訓新來的小孩兒?

  哈里克:除了那些,還要打架,要搶地盤兒,最亂的時候一兩百人一起打架,因為當時廣東這樣的團體太多了,每個老板手下有百十人很正常。

  新京報:從7歲到15歲,你最開心的事兒是什么?

  哈里克:10歲或是11歲的時候,艾哈買提給我過過一次生日,很多人,買了蛋糕、吹蠟燭,用維語唱了生日歌,還送了手表給我當生日禮物。那次很開心。

  還有14歲時,我偷了一個姑娘的手機,她打電話跟我哭,說手機對她很重要,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后來把手機還給了她,在還她之前我存下她的號碼。她很漂亮,后來我們成了男女朋友,她對我很好,那是我的初戀。

  “你們是受害者,帶你們回家”

  新京報:2011年你們被抓,當時想過會發生什么嗎?

  哈里克:以為會和以前一樣,呆不了多久就會被放出去,但后來發現不一樣,當時是新疆警方和全國多地警方合作,決心要解決新疆流浪兒問題。

  我記得后來有新疆的警察說,“這次你們不是犯罪嫌疑人,你們是受害者,我們會帶你們回家。”

  新京報:聽到這些你的第一反應是什么?

  哈里克:不相信,其實一直到我見到父母前我都不相信,或者即使回到新疆,如果沒有找到爸爸媽媽,我肯定又會走上老路。

  新京報:回到新疆很快就見到了父母?

  哈里克:2011年8月5日我和很多同伴被送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讀學校學習,23天后公安局的一位叔叔要帶我見兩個人,當時他沒告訴我是見我的父母,相見時,看著面前哭泣的人,我開始還沒反應過來。覺得一切太不可思議了。

  新京報:工讀學校的生活是怎樣的?

  哈里克:當時負責我的警察叔叔告訴我,安排我們到工讀學校讀書不是懲罰,而是一個過渡,我認同。我沒上過學,起初還挺新鮮的,但時間長了確實有點受不了。

  新京報:太枯燥?

  哈里克:枯燥是一方面,每天按時起床、做操、補習文化課,我們好多人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開始時非常難。可能對我來說,最不適應的是規律,因為之前我所有的生活都是沒有規律的狀態,沒人管,沒什么要遵守。

  “重新做好人不容易”

  新京報:從小在那樣的環境中長大,想改變不容易吧?

  哈里克:肯定很難。我當小老板后,不光抽煙喝酒,還吃過搖頭丸之類的毒品。到了工讀學校,什么都要戒掉,最初真的非常痛苦。

  新京報:怎么轉變過來呢?比如煙癮、毒癮。

  哈里克:學校里不讓抽煙,開始總想偷著出去買,但沒有賣的。毒癮要多說兩句,艾哈買提和其他老板比唯一一點好的地方就是不逼我們吸毒,當時很多蛇頭為了讓手下的孩子完成任務,都會給他們毒品。艾哈買提沒有,他知道我吸毒后很生氣,有一次因為這打得我都爬不起來了。在學校也沒有特別的戒毒措施,毒癮犯了就死忍著,我也不明白,最后反正就忍過來了。

  新京報:支撐你“忍過來”的是什么?

  哈里克:家。7歲之后我就沒有家了,我從來沒想過會再見到我的家人,能有一個家可以回去。見面后,媽媽告訴我她這些年一直沒有放棄找我,她跟從沒見過我的弟弟妹妹說我的模樣,說我的耳朵會動,告訴他們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我回家的話,記住耳朵會動的男孩兒就是他們的哥哥。

  新京報:學校里有沒有什么特別難忘的人或事?

  哈里克:我非常感謝工讀學校里一位叫阿比德的老師,她像媽媽一樣陪我度過最艱難的日子。我的第二個生日是阿比德老師和同學們一起給我過的,他們一起給我唱歌,祝我幸福快樂。這次,我真正感受到了愛。

  在工讀學校時,很多同學都偷偷說我不會變好的,我肯定受不了之后的日子。回到老家之后,有很多原來的朋友聯系我,他們從工讀學校出去后很快又重操舊業。但我最終煙酒和毒品什么都戒了,可以和過去徹底告別了。

  “我為過去的一切感到抱歉”

  新京報:現在再去想過去,對你來說意味著什么?

  哈里克:像是11年前做了一場噩夢,很長,現在終于醒了。

  新京報:現在要很辛苦才能賺一兩千,賺錢沒有過去來得容易。

  哈里克:這是最不習慣的,我回來賣過烤全羊,在夜市上賣過炸雞,現在開電動三輪車,哪個工作都很辛苦,掙不了多少錢。有時我也跟媽媽說,過去錢來得好容易啊。媽媽會馬上打斷我,她說現在掙的每一分錢都是干凈的,干凈的錢能讓人心安,不要再想以前。

  新京報:有沒有一件事讓你真正認識到你的過去?

  哈里克:媽媽花450塊錢給我買了部手機,沒一個月就被偷了。我非常難過,因為媽媽沒什么錢。那時我就想,再也不要做過去那樣的人。

  新京報:丟手機之后會想到被你偷東西那些人?

  哈里克:不光丟手機之后。當我開始真正靠雙手賺錢,常常就會想到以前那些人,我記不得他們的臉,他們也不會知道我是誰,但我會覺得對不起他們。

  我上網看一些關于新疆的新聞,這兩年發生了好多事,讓很多人對新疆有一些負面的印象,我觀察到很多帖子后面提到被新疆小偷扒竊的經歷,看到這些,我心里就會很難過。我為過去的一切感到抱歉。

  新京報:不希望別人對新疆人有負面的印象。

  哈里克:不希望。更多的新疆人是和我父母一樣,一輩子都勤勞,一輩子都不傷害別人,我不希望因為那些孩子的錯誤讓大家對我的家鄉有偏見。

  新京報:有沒有想過如果沒經歷這一切,人生會是什么樣子?

  哈里克:媽媽后來又結婚了,我回家后多了弟弟妹妹,最小的弟弟今年7歲,正好跟我被騙走時一樣,全家人都很喜歡他,想把最好的東西都給他,他明年就上小學了,我想如果一切沒發生,我的人生就跟現在的弟弟一樣吧,未來有無數種可能。

  我從來不知道,在外面流浪的這些年,我的家人一直沒有放棄我。在學校里每當我想出去,想抽煙或者毒品,就會想起媽媽的眼淚和她說過的話,就忍過來了。重新做好人真的不容易。

  ——遭人拐騙、被迫從事街頭盜竊的新疆少年哈里克談當年如何戒除惡習、改過自新。

 

編輯:曾珂

關鍵詞:新疆被拐少年 被拐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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