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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臨時憲法給軍政府絕對權力 許多條款史無前例
泰國全國維持穩定委員會(維穩會)23日公布獲國王批準的臨時憲法。有媒體稱這部臨時憲法賦予軍政府絕對權力,徹底把與他信家族有關的任何成員排除在政治體系之外。
維穩會法律顧問維薩奴23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詳細闡釋了臨時憲法的內容。臨時憲法賦予維穩會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巨大權力——可以行使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其長官有權采取行動鎮壓任何威脅國家和平、安全和王室的行為,同時維穩會還有權處理“不測事態”。
臨時憲法規定,所有參與今年5月22日軍事政變、從前英拉政府接管權力的維穩會成員享有赦免權。臨時憲法規定,將組成不超過220人的全國立法會議,代替國會上議院和下議院,其成員由軍政府提名,被提名者必須是3年內未在任何政黨中擔任過職務的政治家。
此外,軍政府還將任命由36人組成的憲法起草委員會,在120天內起草新憲法,并經全國立法會議批準通過。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也須由軍政府任命,資格同樣要滿足3年內不曾在任何政黨擔任職務的政治家這一條件。臨時憲法還規定,將成立250人組成的改革委員會,成員同樣由軍政府提名。
泰國《曼谷郵報》稱,臨時憲法中的很多條款是“史無前例”的,為泰國建立過渡政府和國家改革委員會鋪平道路。【環球時報駐泰國特派記者 于景浩】
編輯:曾珂
關鍵詞:泰臨時憲法 給軍政府絕對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