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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啃老7年被趕出家門 稱父母有義務養自己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今年29歲的徐青(化名)大學畢業后一直閑在家里等吃喝,還將一名女網友帶回家長期同居。面對父母勸說,他稱父母有義務養自己。最近,被啃老長達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將兒子訴至海淀法院,并申請強制執行趕獨生子出門。
徐先生和朱女士在1980年結婚,5年后兒子徐青出生。夫妻兩人對兒子百般疼愛,徐青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想要什么就給什么。徐青在小學時當過班長。聽兒子說任務重,朱女士便專程到學校找班主任,要求別讓兒子當班長。此后,徐青考上本市一所大學,住校不滿一個月,他就提出在宿舍和同學相處不好,朱女士便讓徐青回家住。
大學畢業后,徐青說找工作難,徐先生便把兒子安排到同學的公司。工作了3個月,徐青說工作沒意思,干脆辭職不干。盡管幫兒子聯系過幾個工作單位,但徐青總推說:“沒意思,不想干。”自己則閑在家里睡覺、上網、要錢花。
2013年,徐青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女網友,他把女網友帶到家里長期同居。徐先生和朱女士從教導兒子到開始斥責,最后雙方竟然升級到大打出手。徐青仍振振有詞地說:“沒工作也有權利戀愛……作為父母,你們有義務養我。”
無奈,徐先生和朱女士將徐青訴至海淀法院,要求其限期騰房。海淀法院審理后判令徐青在判決生效后60日內搬出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的房子。沒想到判決生效后,徐青仍拒不履行。最近,被啃老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向海淀法院申請了強執。執行中,徐青百般阻撓,還吼父母稱:“你們就是想逼死我,我讓你們斷子絕孫。”
法官說案:父母沒義務養“啃老族”
海淀法院法官認為,我國《婚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是對“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該案中,徐青已成年,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但因其拒絕勞動,不愿自食其力,不符合法律意義上的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因此,父母對“啃老族”沒有撫養義務。
該案中,涉案房屋登記在徐先生名下,屬于夫妻二人的財產,徐青作為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強行占有、居住在父母房屋內,故徐先生和朱女士可要求徐青騰房。
編輯:曾珂
關鍵詞:大學生啃老7年 被趕出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