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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在搶救”不能成為醫生的恐懼
8月18日凌晨,三亞市人民醫院外科醫生王錫雄在搶救受傷女子時,遭遇一名陌生男子暴力阻撓、毆打,王錫雄在遇襲時仍不放棄搶救,病人最終獲救。王錫雄的這一行為引發輿論關注和討論。20日下午,遇襲的王錫雄向記者回憶事發經過,稱挨打時仍然救人只是盡了醫生的職業本分。(8月21日《新京報》)
在醫療行業有一個很形象的比喻,那便是醫患關系是“戰場”,急診科就是“前線”,傷醫的暴力事件頻發,除了醫患之間的信任不足之外,當然還有醫院的治安和安保措施不力,特別是針對急診科這樣的重點區域,沒有配備足夠的安保人員,以及時應對忽發的事件,這其實暴露出醫院在管理上存在極大的漏洞。
確切的說,醫生面臨的群體不一,面臨很大的安全隱患。比如很多傷醫事件也非完全因為醫鬧所引發,而是所面臨的群體的不確定性,比如有間歇癥狀的精神病人,比如有暴力傾向的狂躁者,還有像本案中那位有可能為了推卸責任的當事人。在很多情況下,醫生并不知道自己將會面臨什么樣的風險,也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的應對。
突發情況下就需要突發應對的能力。現在醫院的主要精力往往放在對付醫鬧之上,但在應付突發情況和緊急事件上,還存在著明顯的不足。值班醫生正在對生命線上搶救病人,自己卻面臨著暴力阻撓、毆打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其實已不具備救治的條件,醫生出于對自身安全考慮選擇放棄,也并不違背職業操守,反之,若是讓每一個醫生都是經受生死考驗的時間,還依然“用生命在搶救”,這其實有違人性化原則,也屬于用典型性標準去拔高普遍性原則,對醫生來說并不公平。所以,醫生的行為固然值得獎勵,但無法也不能做到普及。
真正的獎勵其實是讓醫生有一個相對安全和穩定的環境,使他們在救治的過程中,免受思想和行為的干擾,更沒有生命的危險。2013年10月,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公安部發布《關于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指導意見》,要求二級以上醫院保安員數量應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則,按不低于在崗醫務人員總數的3%或每20張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門診量3%的標準配備,以加強醫院安保防范。可以預料的是,假若這一要求得到了落實,在急診等重點場所的安保人員配備到位,那么像毆打、掐脖的行為就會得到及時的制止,醫生也不會處于“用生命救治”的危險之中。
事實上,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處于轉型期的特殊階段,整個社會的風險都在不斷的增加,特別是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個體的情緒處于波動和易暴期,從而增加了公共服務者的職業風險。不僅醫生如此,其他如老師同樣如此。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回味和沉浸在過去的標準,而應與時俱進應對“風險社會”出現的一切可能,切實有效增加醫院的安保措施。同時,將醫院可納入公共場所管理,也應當由理論落到實處。醫生安全有了保障,整個社會才會少一些無人救治的恐懼。(堂吉偉德)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三亞醫生 用生命搶救 醫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