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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解密在北上廣設立知產法院 全國政協常委:是國際趨勢
最高法解密知產法院因何選中北上廣
8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提請審議的《關于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根據草案內容,上述3地知識產權法院將集中管轄所在省(直轄市)的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今天就為何在北上廣設立知識產權中級人民法院、如何規定管轄案件范圍,以及知識產權法官選任等一系列草案熱點問題進行權威解析。
逐步探索穩步推進
1993年以來,全國相繼在高級法院、中級法院和部分基層法院設立420多個知識產權審判庭。
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劉春田認為,司法實踐中,知識產權案件司法定性不同、尺度也不同問題時有發生,有必要建立相對權威的法院,以統一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尺度。
“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是國際趨勢,也是當前探索知識產權司法改革的重大舉措。”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國務院參事李玉光認為。
為何要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中級法院呢?最高法有關負責人表示,知識產權審判是專業性較強的專門審判。根據中央關于“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的部署,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立必須堅持逐步探索、穩步推進的原則。草案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充分考慮到我國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了專利類案件相對集中、審判基礎較好的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
“改革探索的起步階段,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工作需要在認真總結跨區域整合審判資源和審理案件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該負責人說。
管轄范圍留有余地
草案規定,知識產權法院對所在省(直轄市)的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實行跨區域管轄,管轄范圍由最高法規定。對知識產權法院所在市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著作權、商標等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由知識產權法院管轄。對不服國務院行政部門裁定或者決定而提起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授權確權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管轄。對知識產權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由知識產權法院所在地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知識產權法院為什么主要管轄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案件?這名負責人表示,知識產權案件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等多種類型,專利等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的專業技術性更強,審理要求更高,對于促進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的影響更為重要。參照國外知識產權法院均是管轄專利類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做法,我國知識產權法院的職責主要是審理專利等技術類案件,兼顧審理著作權、商標等其他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方新認為,隨著技術創新,知識產權法院管轄案件類型應不斷拓寬。
“當前科學技術發展越來越快,科技領域常出現新案件類型,法律條文表述上適當留有余地,有利于在審判實踐中更好地保護創新。”該負責人說。
法官選任另出意見
在方新看來,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最難的一件事是知識產權專業審判隊伍建設。沒有一支專業的隊伍,設立知產法院僅徒有其表。
草案強調,要按照逐步探索、穩步推進的原則,探索實行人員分類管理,建立法官員額制度,有序推進主審法官責任制和完善職業保障等改革。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除具備法律規定的一般任職條件外,還應具備豐富的相關審判經驗。最高法將對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選任標準提出指導性意見。
“探索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意義,不僅在于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還在于全方位探索各項司法改革。下一步,最高法將結合知識產權法院的特點,研究各項配套措施。”該負責人表示,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的建立,僅僅是我國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系的重要起點。這項司法改革的路還很長,任務會更加艱巨。
本報北京8月26日訊
設知識產權法院 應具備哪些條件
●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立必須堅持逐步探索、穩步推進的原則。
●北京、上海、廣州3地專利類案件相對集中、審判工作基礎較好。
●3地知識產權法院將集中管轄所在省(直轄市)的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管轄范圍適當留有余地,有利于在審判實踐中更好地保護創新。
●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除具備法律規定的一般任職條件外,還應具備豐富的相關審判經驗。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法院 知識產權法 知識產權 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