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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落馬“老虎”達48人 19人被立案2人獲刑
人民日報評論部微信公共賬號“黨報評論君”今日發布《48個倒下的"老虎"該怎么處理?》指出,十八大以來落馬“大老虎”的人數增加到了48名,根據公開資料統計,只有李華林、韓先聰、周永康和昨晚剛公布的白云、白恩培、任潤厚這6人,在被宣布調查后,沒有進一步的處理動態,其余42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中紀委均已對外公布了案件的進展情況。已明確由檢察機關依法立案偵查的有19個,立案以涉嫌受賄罪居多,童名謙為唯一一個立案偵查涉嫌罪名為“玩忽職守罪”。其中,王素毅、童名謙已一審判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5年。
文章全文如下:
中紀委很忙。
在“老王”的帶領下,反腐保持了高壓態勢,“打虎”完全停不下來。前天晚上評論君剛剛統計完十八大以來落馬的省部級官員,昨天傍晚,中紀委又宣布了仨。由此,十八大以來落馬“大老虎”的人數增加到了48名。
要忙的,不僅是中紀委,還有組織部、檢察院。
進展情況:19個已立案,兩個已宣判
黨報評論君根據公開資料進行了統計,只有李華林、韓先聰、周永康和昨晚剛公布的白云、白恩培、任潤厚這6人,在被宣布調查后,沒有進一步的處理動態,其余42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中紀委均已對外公布了案件的進展情況。
其中,有免職的,有開除黨籍之后降職的,更多的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僅僅做免職處理的僅一人,是衣俊卿。僅作黨內處分,開除黨籍、降職處理,但不移送司法機關的有兩人,即趙智勇和張田欣。
已明確由檢察機關依法立案偵查的有19個,立案以涉嫌受賄罪居多,童名謙為唯一一個立案偵查涉嫌罪名為“玩忽職守罪”。其中,王素毅、童名謙已一審判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5年。
兩個階段:黨內處理和司法程序
有人說,不掛牌的中紀委就像“小李飛刀”,不僅飛得快、射得準,還出手隱蔽。不過,這樣的比喻,除了不準確之外,更存有很大誤解。
不久前有一條新聞,丈夫被紀委帶走,妻子想托關系撈人被騙走1460萬。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鄭州原市委書記王有杰的家人,也上過這樣的當。其實,他們跟持“飛刀之喻”的人一樣,不了解紀委的辦案程序。紀委辦案都是有章有法,是按規則辦案,可不是“想定誰罪就定誰罪”。
稍微注意,就會看到在關于落馬“老虎”的新聞稿,通常會有“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xxx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或類似的句子。我們黨管理干部是有自己的一套程序的,要打“老虎”,也要按照“打虎”程序來走。
從大的角度來分,需要走兩個階段:黨內處理和司法程序。
對于黨內處理,省部級官員案件,一般均由中紀委查辦。從程序上要經過受理、初步核實、調查和審理等階段,一般需要6個月,但多個環節可以延長至少1個月。比如童名謙一案,從立案偵查到一審宣判,用時7個月,基本符合這個規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五種。開除黨籍是最重的黨紀處分。如果案件屬實且情節嚴重,由中紀委常委會審議、報中共中央批準,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落馬的48名省部級官員中,李春城、劉鐵男、倪發科等26名“老虎”被明確通報為“開除黨籍”。
對于司法程序,涉及到違法行為的,犯罪問題和線索將由紀委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檢察機關確定屬實的,依法對其立案偵查。司法機關從立案到起訴,要經過多長時間并無具體規定,按以往數據分析,一般在13個月以上,審理一般在2個半月內完成。
這48名落馬官員,大部分都經過這“兩個大階段”。細分又有五個小階段:先予以免職處理;紀委偵查完結之后,報請中央予以黨內處分;如果涉及違法行為,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隨后進入司法程序,檢察機關依法予以立案偵查,偵查完成之后,予以起訴;法院依法判決。
如果該官員擔任中央委員會委員或候補委員,則由中紀委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如果此時尚未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則由下一次召開時予以追認。比如李春城、蔣潔敏、李東生。
另外,如果該官員是當任人大代表,要對其予以罷免的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成員的代表職務被罷免的,其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專門委員會成員的職務相應撤銷,由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予以公告”。金道銘、陳安眾等即經過了這個程序。
曾擔任政協委員的落馬“老虎”,需要走的程序和曾擔任人大代表的“老虎”程序類似。
三個判斷:“法辦”特點很突出
根據上述情況,黨報評論君有三個判斷:
一是,黨紀國法是基本原則和程序底線。“大老虎”落馬以后,也要按照黨內紀律、制度和國家法律進行處理,處理時有自己的程序。中紀委也會及時對外公布案件進展情況。
二是,黨紀處分在提速。從中紀委宣布官員落馬,到宣布黨紀處理結果,大多不超過一年,比如處理王素毅、李達球、童名謙僅用了二個月;更短的比如張田欣,2014年7月12日被宣布“涉嫌違紀”,2014年7月16日就宣布了處分結果。超過一年的也有,但比較少,比如李春城,經過了約1年零5個月。
三是,黨紀處理和司法程序“無縫對接”。對這些落馬官員,最高檢宣布立案偵查的時間,幾乎與他們被宣布黨紀處分同時。中紀委很忙,最高檢也很忙。
黨報評論君經常說“黨紀國法沒有例外”。處理落馬官員,依法、公開,也是基本理念。四中全會要開了,“法治”這個關鍵詞,一定會被擦得更亮的。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十八大 老虎 童名謙 反腐 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