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銳·評論銳·評論
福利之爭凸顯社會福利體系新期盼
從過年禮物到端午粽子,再到中秋月餅……一年多以來,部分單位削減甚至取消節日福利,引發熱議。無論是贊還是彈,首先必須厘清福利邊界。否則,接受者難以坦然,旁觀者更無法心服口服。
由于中國人情社會的現實和長期形成的習慣,不少單位以往逢年過節都會發點慰問、紀念品。然而,受限于不同單位效益不同等因素,人們拿到手的福利也參差不齊。效益好、福利優厚的單位可以發各種價值不菲的實物、購物卡甚至現金,效益、待遇差的單位甚至連“提著二斤月餅回家過節”都做不到。一些機關、事業單位以公款發放節日福利,私企、民企則自掏腰包滿足員工的福利。
不僅如此,一些地方和單位違規、濫發福利,將正常的節日福利演化成隱性的灰色待遇。今年審計署的審計結果顯示,7家央企超發福利11億元,6家國企違規發放1.7億元職工福利……這證明,缺少有力的監督和明晰的標準,一些單位鉆空子,利用福利打擦邊球,使原本正常的福利一詞漸漸蒙上了一層灰色。
辯證看待福利,人們不難發現矛盾無處不在。一方面,體制內外的福利差引發公眾對收入分配的吐槽;另一方面,一些單位取消或減少節日福利也引發出“不適應癥”。要破解這對矛盾,首先應該在執行層面明確福利的概念和標準,讓福利發放的執行者、接受者和圍觀者都清楚明白地知道福利的“黑白灰”。
事實上,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一直在加強對福利發放的監管和引導,反映出福利需要發放,更需要進行規范。例如,《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工會經費支出范圍包括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福利費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企業應當逐步推進內設集體福利部門的分離改革,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職工福利待遇問題。這說明福利發放光明正大,也已經納入監管,正在不斷完善。
歸根到底,節日福利的爭議不是圍繞簡單的一袋米、兩桶油、兩斤月餅,背后是公眾對更好的社會福利體系的期盼,這種公眾期盼的社會福利體系應既能激勵先進,又能惠及絕大多數群眾。此外,節日福利的爭議背后,還隱藏著長期以來社會分配關系被扭曲,以及各單位福利發放差距過大且不夠透明的問題,這絕不是單靠福利這個“游碼”能夠平衡的。因此,只有加快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用更公平、更公正、更公開的原則,建立覆蓋廣泛的社會福利體系,才能帶給最廣泛的勞動者真正的“福利”。
編輯:羅韋
關鍵詞:福利 社會福利 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