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長沙一歌手連環性虐6名男子致死 被執行死刑(圖)
2010年10月28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周友平在接受庭審。圖 瀟湘晨報記者秦樓
從被判死刑算起,時隔3年多,8月29日,長沙“跑場歌手”周友平最終伏法,被執行死刑。
周友平在四年前,因多起同性性虐“吊殺”案,檢方指控其犯有故意殺人罪,2011年,周友平被判死刑。
今年8月29日,周友平死刑被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周友平性虐“同性”“吊殺”案的審判在3年前進行。事情還得從5年前說起。
今年42歲的周友平是湖南湘鄉人,中專文化,曾在長沙歌廳做“跑場歌手”。周友平面容姣好,看似文弱的他,卻用上吊的方式,在長沙“玩”死了多名男性。
自2009年10月11日起到11月26日,40多天的時間里,先后有6名身材高大健碩的北方男子,在不同的酒店旅館中,以同樣的方式死于非命。
警方調查發現,這些人的死亡都是因為玩一種追求窒息性快感的虐戀性游戲,而他們共同的情人,就是周友平。
2009年11月28日,周友平因涉嫌搶劫犯罪被刑拘,而后供述了殺人的犯罪事實。
長沙中院一審認為,周友平明知繩索上吊會發生死亡的后果,仍利用被害人愿意玩性窒息游戲的心理,蒙騙被害人上吊,后不施救,放任其死亡或達到其殺死被害人的目的,先后殺死六人,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周友平系累犯(曾因搶劫被判刑),應當從重處罰。
2011年3月29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友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判決后,周友平提出上訴,認為被害人自愿上吊,自己不是故意殺人。對于6起命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了其中兩起,其余四起因證據不足,沒有認定。
湖南高院維持一審刑事判決,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法依法裁定核準了周友平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并向長沙中院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今年8月29日,長沙中院對周友平執行死刑。
周友平同性性虐“吊殺”案
2009年10月11日至11月26日,長沙警方先后發現6具男子尸體:男子全身赤裸,以上吊方式死亡。
很快,警方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周友平。原來,從2009年9月起,周友平在一個同性戀網站上瘋狂發帖找“奴”:尋找23-40歲之間的北方男性,能夠玩窒息的就可以了,有豐厚的報酬和工資。一時應征者無數。
這個追求窒息性快感的性游戲有個“游戲規則”:讓人在半空懸空吊著,如果在十多秒內沒人救的話,就會完全進入窒息狀態而死亡。
周友平說自己知道這個游戲的危險性,所以自己從來不玩上吊,卻喜歡看著別人玩。而他常在滿足了自己變態的欲望后轉身離開……周友平于2009年11月28日被捕。
據周友平交代,他之所以會置6條人命于不顧,和他自己數次被騙的經歷密切相關。
2009年9月28日,周友平約來甘肅男子馮宇,這是他第一次玩窒息性虐游戲。馮宇說很喜歡他。10月4日,周友平在馮宇的挎包里發現了一張單子,是艾滋病檢驗呈陽性的檢驗單。周友平很憤怒,隨后將馮宇趕走了。10月9日,馮宇又來到長沙。第二天,兩人玩窒息游戲,周友平提出玩上吊,隨后用一根在垃圾堆里撿的紅色繩子,解決了這個“麻煩”。
2009年10月22日,周友平又約來了一個姓方的男子。“他見面就問我要5000塊。我很氣憤,當時就想用上吊窒息的方法搞死他。”據周友平交代,姓方的男子玩上吊時,自己就坐在床上什么都沒干,就是一直看著,看見對方雙眼閉上、雙腳離地,看了十多秒,見對方不會掉下來,便轉身離開了。周友平被捕后,在法庭上辯稱這是在玩游戲,不是故意殺人。經過審判,法院認定周友平犯有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從死刑判決到執行應當履行哪些程序
核準程序
1. 報請最高法核準
2011年,周友平被判死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內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 審查14項內容
《刑事訴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規定,審查包括“被告人、被害人的基本情況。被告人有前科或者曾受過行政處罰的,應當寫明”“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案件曾經發回重新審判的,應當寫明發回重新審判的原因、時間、案號等”“案件偵破情況”等14項內容。 其中“被告人的年齡,被告人有無刑事責任能力、是否系懷孕的婦女”“原判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內容屬于全面審查的范疇。
3. 復核期間應詢問被告人
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還應當訊問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應當作出核準或者不核準死刑的裁定。對于不核準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回重新審判或者予以改判。
1. 最高法簽死刑命令
《刑事訴訟法》規定,下級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后,應當在七日以內交付執行。
《解釋》規定,當最高法確認“原判決、裁定沒有錯誤,罪犯沒有重大立功表現,或者重大立功表現不影響原判決、裁定執行的,應當裁定繼續執行死刑”。
2. 刑前可安排親屬會見
周友平的死刑在交付執行前,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三日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解釋》規定,在執行死刑前,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罪犯有權會見其近親屬。罪犯近親屬申請會見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并及時安排會見。
3. 槍決或注射方式執行
在執行時,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若采用其他方法執行,需事先報請最高法批準。
4. 上報罪犯死刑前后照片
《解釋》規定,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執行死刑后十五日內將執行情況,包括罪犯被執行死刑前后的照片,上報最高人民法院。(滾動新聞記者 劉志杰)
編輯:曾珂
關鍵詞:吊殺案 同性性虐吊殺案 虐戀性游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