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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
(1902—1997)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三、四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原名傅茂公。山西曲沃人。早年就讀于太原省立第一中學。1923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和中國共產黨。1924年任共青團太原地委書記。1926年任中共天津地委第一、第二、第三部委(區委)書記,天津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1927年任中共天津地委組織部部長。大革命失敗后,任中共順直省委工人部部長,中共唐山市委書記,中共順直省委組織部部長。1929 年6月,在天津被國民黨當局逮捕,在獄中堅持斗爭。1935年秋出獄后,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中共中央北方局組織部部長。抗日戰爭爆發后,任中共中央晉察冀分局書記。1941年到延安,任中共中央黨校教育長。1943年任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1944年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部長,中共中央組織部代理部長。1945年,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抗日戰爭勝利后,任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東北民主聯軍第一政治委員。1947年起,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1949年2月起長期擔任中共北平(北京)市委書記(第一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50年10月,任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副主席。1951年起,連續16年任北京市市長,并任政協北京市委員會主席。1954年12月至1978年2月任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56年任中央書記處書記,1958年起兼任中央政法小組組長。1964年,兼任中央“文化革命五人小組”組長。“文化大革命”中,受到錯誤的批判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迫害,被撤銷一切職務,并曾被監禁。1979年2月,中共中央予以平反。同年6月,任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兼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1980年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83年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是中共第七、八、十一、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一、二、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主要著作收入《彭真文選》。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中共中央 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