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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垃圾焚燒廠再陷窘境 公共環境項目一鬧就停?
因群眾反對意見較大,14日惠州市政府新聞發言人表示,廣東“惠州市生態環境園項目”選址尚在論證階段,又一個垃圾焚燒廠陷入“宣布-反對-擱置”窘境。
一些公共環境項目“一鬧就停”的背后,折射的是垃圾焚燒技術與成本、知情權、選址等多重矛盾。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要求,“十二五”期間全國需要新增每日20萬噸的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垃圾焚燒廠“落地”難題如何解? “上馬—爭議—擱置”,“生態環境園”項目引爭議
廣東的“惠州市生態環境園項目”,本應在9月15日公示期結束后,以論證會和聽證會等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意見,但截至目前這一程序并未被當地政府部門提及。
惠州市政府新聞發言人表示,生態環境園項目選址尚未確定,所謂“選址已定”或“擬開工建設”實屬誤傳,該項目選址目前尚在論證階段。
一個“生態環境園”項目為何引發如此爭議?據了解,惠州市生態環境園系列項目中包括垃圾焚燒廠項目,位于惠城區龍豐街道、江南街道與博羅縣交會處,盡管當地政府表示,生態環境園與飲用水源、居民區至少保持500米以上的安全防護距離,但仍然引發公眾對污染的顧慮。
從近年來廣州番禺、惠州博羅、杭州、北京等地的公共環境項目事件軌跡看,最初都是引發項目周邊群眾的擔憂,而一旦政府宣布暫緩建設或重新選址,民眾情緒都會有所緩和。
惠州市政府表示,近期已委托相關專業機構開展風向風速評估、環境影響評價、水文地質勘查。而在這之前該項目已公示了一個月。
從PX項目屢屢下馬,到垃圾焚燒廠被迫流產,近年來,多地反復上演“上馬—爭議—擱置”的劇情,有的地方還做出了“永不再建”的承諾。
頻繁遭遇“遲到的通知”,爭議背后公眾污染焦慮頻現
廣東博羅這一事件并非孤例,國內一些地方近年來陸續出現過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等公共環保項目建設陷入“政府宣布建設-居民強烈反對-項目被迫擱置”的困境。不僅消損著政府部門的公信力,也浪費著不菲的社會成本和發展機遇。
2009年11月,廣州番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由于規劃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區附近,在附近居民中引起巨大爭議,番禺區政府被迫宣布暫停該項目。而在浙江,今年4月杭州市公示了2014年重點規劃工程項目,其中包括即將在城市西部的余杭區中泰鄉建造一座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這在杭州部分群眾中也引發較大爭議。
在爭議之聲四起的背后,公共環境項目引發爭議凸顯多重矛盾。
——巨量垃圾能否無毒化、經濟化處理存爭議。目前,北、上、廣日產垃圾均達近2萬噸。面對巨量垃圾,垃圾焚燒幾乎成為國內大城市必由之路。但由于焚燒垃圾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有毒物質或氣體,垃圾焚燒設施凈化裝置能否去除毒害性長期存在爭議;而前期動輒投入十幾億元,后期每噸300元以上的巨大成本是否具有經濟性也值得探討。
——知情需求遭遇“遲到的通知”。從此前番禺垃圾焚燒項目看,根據2006年廣州市規劃局下發的選址意見書,建設單位必須在一年有效期內領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但當地政府部門直到2009年4月才獲得國土部門批準的土地預審報告。一份“遲到的通知”才將周邊居民“驚醒”,凸顯民眾知情需求與政府公開信息之間的矛盾。
——垃圾焚燒廠為何建在密集居住區?公共環境項目選址普遍成為矛盾焦點。從全世界的范圍看,將垃圾焚燒項目建在人口密集區域的并不多,西方國家大多建在工業區。但由于目前國內土地資源日益稀缺和規劃設計的缺陷,使得一些公共環境項目出現在居住小區周邊,使選址矛盾愈發突出。
“鄰避效應”擴大化,走出“一鬧就停”需要解開幾個“結”?
記者采訪發現,在公共環境項目“一鬧就停”的背后,體現出 “鄰避效應”擴大化的趨勢,要想走出這一怪圈,需要解開社會大眾科學認識判斷、政府監管能力、誠信水平等多個“結”。
在我國城鎮化不斷推進的過程中,公共環境項目規模勢必將隨之增長。《“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規劃新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每日58萬噸,其中選用焚燒技術的要達到35%,這意味著全國需要新增每日20萬噸的垃圾焚燒處理能力。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此前對新華社記者表示,當前,我國處于社會轉型期,利益訴求多樣,加之社會風險與環境風險交織,“鄰避效應”突出,一些項目的環境影響易成為關注焦點。這一方面反映出公眾維權意識的提高,另一方面反映的是宣傳引導不夠。
廣州市社科院研究員彭彭表示,政府一方面要通過信息公開透明保證民眾知情權,不能搞先斬后奏,另一方面也需要從國家層面對垃圾焚燒技術的安全與風險進行權威評估解讀,加強檢測并定期發布結果,在全社會形成科學認識垃圾處理的良好氛圍。
“就算建設的垃圾焚燒廠技術世界一流,但好的技術沒有好的運行與監督,要達到無害化效果也是未知數。”廣州市民羅明海擔憂地說。考慮到民眾普遍擔心的情緒,專家提議能否將二惡英相關標準的抽檢提高到一年四次。政府監管對公共環境項目監管能力的提高勢在必行。
只有平衡好個體訴求與公共理性、多數利益和少數權益,共同完善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才能讓每個人都能從社會發展中受益。(記者楊毅沉、李建國)
編輯:曾珂
關鍵詞:公共環境項目 廣東垃圾焚燒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