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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規規章10月1日起施行 工商稅務領域將建立誠信體系
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記者白陽)10月1日起,一批部門法規規章將正式施行。其中,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將同時啟動信用管理制度,一個覆蓋經濟活動各方面的社會誠信體系正在形成。
失信企業經營活動將受限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將建立違法失信“黑名單”和行業禁入制度,大幅度提高企業違法失信成本,從而加強對市場主體的事中事后監管。
條例規定,企業公示信息主要包括即時信息和年報信息兩部分。對于公司股東股權轉讓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信息,企業應自信息產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示;而對于能夠反映企業上一年度的經營和存續狀況的年報信息,企業應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報,并向社會公示。值得注意的是,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等信息,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公示。
根據條例,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公示信息隱瞞弄虛作假等情形,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中;連續3年被列入這一名錄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即“黑名單”。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有關部門將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此外,企業的不良信用記錄也將對其申請貸款等造成影響。
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將定期曝光
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和《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規定,對于達到一定涉案金額的偷稅、逃稅、騙稅、抗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普通發票等違法案件信息,將通過新聞媒體、社會公告等形式予以曝光。
據悉,兩部條例是國家稅務總局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旨在通過建立稅收守信激勵機制和稅收違法失信約束懲罰機制,在對嚴重稅收違法行為采取懲戒失信措施的同時,實現對誠信納稅者的守信激勵,從而維護社會公平。
根據辦法,納稅信用管理包括納稅信用信息的采集、評價、確定、發布和應用等,稅務機關將根據多種指標評定納稅人的信用級別。納稅信用按百分制分為A、B、C、D四級,逃避繳納稅款、拒絕稅務稽查等10種行為將直接判為D級。
辦法指出,稅務機關將對公布的涉稅案件當事人采取更加嚴格的管理措施。如評定為D級,將采取限制出境、任職限制等措施;同時,稅務機關還將把違法當事人有關信息向銀行、工商等部門通報,供融資授信、行政審批等參考使用,使違法當事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將實現監管全覆蓋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的《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10月1日起施行。
據悉,這五部規章覆蓋了醫療器械領域從生產到銷售的全過程,突出企業責任,強化研制、生產、經營等環節的監管,是對今年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全面細化。五部規章詳細規定了產品注冊備案、生產經營許可的條件、程序和時限,規范了說明書和標簽的標準,強化了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的手段和措施,對于整頓醫療器械市場秩序、建立嚴格覆蓋全過程的食藥監管制度具有重要意義。(完)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法規規章 10月1日起施行 國家工商總局 動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