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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清理名目繁多的“附加費”了
前些天,水電油價中含270億元“附加費”曾引起強烈質疑。最近記者又統計出,目前全國性廣泛收取的各類民生資源“附加費”不下20種,滲透到了衣食住行各個領域,很多收費項目消費者都并不知情,相關費用管理也是一筆糊涂賬。比如,很多觀眾可能都想不到,買一張50元的電影票其中都包括2.5元“附加費”。(《新京報》11月24日)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附加費”不僅藏在水電汽油中,連買車看電影出國游,都得繳納各種“附加費”。可以說,現在“附加費”已經泛濫成災,而且極不透明。對此,財政部也作出承諾,接下來我國將清理規范民生資源“附加費”在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于未列入財政部目錄清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居民有權拒絕繳納。
作出承諾容易,要兌現承諾還得看有效行動。很顯然,要清除那些不合理的“附加費”,肯定得經歷復雜艱難的博弈。畢竟,很多“附加費”是由政府性基金“派生”出的,是由事業單位設定的,是一些壟斷企業綁定的。要讓政府、事業單位以及壟斷企業不與民爭利,收回盤剝掠奪之手,不僅要有勇氣決心,更應該找準相關路徑。
最根本的路徑,還是改革。這是因為,很多民生資源中的“附加費”,都是舊體制的寄生品。清理“附加費”關鍵還要靠制度清理。改革就是劃清權力與市場邊界的必然選擇,就是驅動行業走向自由競爭的重要力量。只有通過相關制度改革,讓政府單位和壟斷企業的收取“附加費”師出無名,失去制度的正當性,相關清理行為才能有理有據,民眾維權也才能理直氣壯。比如,按照此前稅費改革的思路,劃分清楚附加費各類項目的屬性,取締不合理收費項目,通過費改稅和價格改革,才能對很多“附加費”問題進行綜合解決。
除了通過改革來劃清權力邊界,進行制度清理,要讓“附加費”無處容身,還需要政府依法行政。在制度法規對“附加費”說“不”的情況下,相關部門依仗強大的權力,就是不愿收手,毫無忌憚地進行繼續盤剝。以電價為例,“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由“三峽水利建設基金”轉化而來,名為臨時性工程投入,“過時”仍收取。類似這種早就“過時”的“附加費”卻繼續收取的現象還有不少。這都說明,“附加費”的收取者根本沒有把自己的行為納入法治軌道下。從這個意義講,清理“附加費”,應該成為落實依法治國的重要著眼點。
清理“附加費”,還應該與反腐敗對接,來徹查附加費背后的權力自肥,及時挽回公共利益的損失。本來,國家層面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就應該是一本透明賬。很多“附加費”屬于越權設立,是“部門利益最大化”的產物。只有不讓這些收費變成部門“小金庫”,流入私人腰包,才能將清理轉化為民生利益,返還到民眾手中。這就要求清理“附加費”不應該停留在項目、名目上,必須審查這些巨額資金流向了哪里,有多少變成了權力的“私房錢”。也只有通過與反腐敗相對接,才能使清理“附加費”真正還原公平與正義。
中國民眾苦于水電等附加費久矣,現在民眾對清理民生資源“附加費”的期待極大。相關承諾既已作出,接下來,就應該找準路徑,堅決執行。這樣,民眾期待才不會落空。(單士兵) [返回光明網首頁]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附加費 名目 水電油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