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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媽虐打女童致死 一審被判十四年三個月
清遠女子虐打三歲女童致死案一審判決
因洗澡哭鬧慘遭“后媽”暴打致死的小佳佳已離世694天,清遠市清新區3歲女童被懷孕“后媽”毆打致死一案日前有了初步結果(詳細案情見《廣州日報》去年1月9日A9版、今年8月9日A20版報道)。記者日前從清新區檢察院獲悉,被告曾某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三個月。.
對這起惡性的虐童案件,辦案人員認為,除了被告罪有應得外,受害人的親生父母也有未盡有效監護的責任。據了解,作為孩子的生父,許某因工作常不在家,在其明確知道女兒常被曾某毆打的情況下,仍然將女兒托付曾某撫養,并未采取更好的措施對女兒施以保護。而女童的生母呂某在孩子還未滿一周歲就去了東莞打工。在孩子被帶到“后媽”家生活后,盡管女童曾因屢遭虐待在電話里向生母求救,但悲劇最終仍然發生了。
案情回顧
2012年5月,被告人曾某與許某在清新區太和鎮某小區租屋同居,許某和前妻的女兒小佳也與兩人一起生活。去年1月1日17時,因小佳哭鬧不愿洗澡,曾某用手打、推小佳的臉頸部,小佳跌倒在地上致頭部受傷。之后小佳開始神志不清,并伴隨嘔吐和昏迷,曾某才把小佳送到清新區人民醫院治療,當晚轉至清遠市人民醫院,經7天搶救,終因傷勢太重死亡。(記者曹菁)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后媽 后媽虐打女童致死 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