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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原專案組長被帶走細節:反綁雙手、戴黑頭套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2014年12月17日下午,因涉嫌職務犯罪,該局副局長馮志明在呼市公安局被帶走調查。他曾是呼格吉勒圖專案組組長。新京報記者周清樹攝
去年12月16日晚,呼格吉勒圖的父親李三仁在家中看新華每日電訊關于呼格案的整版報道。央視焦點訪談欄目剛好也在播放關于呼格案件的新聞。新京報記者郭鐵流周崗峰攝
央視焦點訪談欄目播放關于呼格案件的新聞。畫面中,趙志紅還在監牢,呼格吉勒圖已經被槍斃了18年。新京報記者郭鐵流周崗峰攝
“呼格案”專案組原組長馮志明
原標題:“呼格案”專案組原組長馮志明被查幕后
知情人稱其曾主觀認定呼格吉勒圖是兇手;業務能力突出;曾因嫌犯意外死亡被免職,同事稱其“沒吸取教訓”
馮志明升遷路線
●1978年 在包頭某消防部隊入伍
●1981年 復員;被分配到呼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刑警隊一組
●1984年 升任一組組長
●1986年——1988年 歷任新城公安分局刑警隊副隊長、隊長
1988年,犯罪嫌疑人在審訊室意外“觸電身亡”
●1988年 被免職
●1988年至1992年 歷任普通民警、出租管理科副科長
●1992年 任呼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1994年10月 任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1996年,領導破“呼格案”,后包括馮在內多位警官,因“迅速破獲大案”獲集體二等功
●1997年 任呼市公安局緝毒緝私支隊支隊長
2002年,因“勇斗毒販、智擒毒梟”,獲全國勞動模范、內蒙古自治區十大特級民警
●2003年 任賽罕區副區長、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7年9月,在內蒙古自治區成立60周年慶典安全保衛工作中表現突出,榮獲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一等功
●2011年 任呼市公安局黨委委員
●2012年 任呼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4年12月 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帶走調查
現年57歲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最終未能平穩退休。
2014年12月17日下午,即呼格吉勒圖被宣告無罪后兩天,馮志明被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工作人員帶走調查。
無罪宣告后,內蒙古公、檢、法系統隨即啟動呼格吉勒圖案(簡稱“呼格案”)“追責”調查,對象是系統內對“呼格案”負有責任的人員。馮是第一個被帶走的責任人。
在內蒙古政法系統,從警34年的馮志明擁有不錯的口碑,業務能力突出;但又“貪功冒進”。
在馮志明職業生涯后期,“呼格案”成為其標簽和陰影。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被檢方帶走的方式并不雅觀。
來自內蒙古政法系統的消息顯示,2014年12月17日下午,內蒙古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工作人員進入呼市公安局時,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紀委工作人員正在局里一間會議室內,就“呼格案”約談馮志明。
馮志明被約束帶反綁雙手、戴上黑色頭套后被帶離,當時,房間內有公安廳紀委及檢察院工作人員約10人。期間,馮志明與檢察院工作人員發生短暫爭執。
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對外公布是因為,涉嫌職務犯罪。并未提及其主辦的呼格吉勒圖錯案。
“呼格案”發生時,馮志明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副局長,是“呼格案”專案組組長。他被帶走調查,被外界解讀為“呼格案”啟動追責程序后,第一個被調查的責任人。
一位熟識馮志明的內蒙古政法系統老干部稱,“‘呼格案’是錯案,作為專案組長,他至少應該負領導責任。”上述官員透露,在內蒙古政法系統,對該案追責的聲音存在已久。
“在呼市政法系統,針對馮志明經濟問題的舉報早已有之。他此次被查,既是‘呼格案’追責的一部分,又查其經濟問題。”內蒙古政法系統多位干部透露。
案件定性“強奸殺人”
知情人稱,“4·9女尸案”中,馮志明等領導定下“強奸殺人”的案件性質,“他起到分管領導的作用”
就在呼格吉勒圖被宣布無罪的三天前,去年12月12日上午,馮志明還組織召開了公安武警聯勤武裝巡邏工作聯席會議。
呼市一位干警介紹,馮志明被帶走調查后,很多人認為,“呼格案”是錯案,馮志明應該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但也不能像網絡上說的要對馮千刀萬剮。網上很多表達對馮有些妖魔化。”
內蒙古政法系統一位詳細看過“4·9女尸案”卷宗的官員說,馮志明的名字并沒有出現在公安卷宗中一線破案人員的名單里。
“他那時作為新城區分局領導,不可能出現在一線。”上述官員說,“但公安機關內對案件研究時,他如何表態,是否簽字,還不清楚,這部分內容不包含在卷宗中。”
1996年,當地媒體《“四·九”女尸案偵破記》報道中,曾提到馮志明在破案中的作為:“馮志明副局長觀察了現場……他和報案人簡單交談了幾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開了一扇窗戶……馮副局長、劉旭隊長、卡騰教導員等分局領導,會意地將目光掃向還在自鳴得意的那兩個男報案人(其一為呼格吉勒圖),心里說,你倆演的戲該收場了。”
一位呼市干警說,內蒙古政法系統普遍認為該報道有夸大成分、文學色彩。
但一位熟知案情的老干警稱,馮志明確實主觀認定呼格吉勒圖是兇手,“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現場勘察不仔細。”
另一位老干警說,“4·9女尸案”呼格報案后,“強奸殺人”的案件性質是馮志明等領導定的,在對呼格吉勒圖刑拘等環節中,馮志明也簽了字。“他起到分管領導的作用。”
“解釋不清”的案子
趙志紅落網后,馮志明曾單獨違規提審趙;知情人稱,馮志明認為“呼格案”不是錯案,他自己稱“解釋不清”
馮志明的“信任危機”因趙志紅落網而到來。
2005年10月,內蒙古系列奸殺案疑犯趙志紅落網,其交代數起殺人案中的一起就是“4·9女尸案”。
這在內蒙古政法系統引起震動,尤其“新城分局驚得夠嗆”,呼市一位老干警說。
趙志紅落網時,馮志明時任賽罕區公安分局局長。據媒體報道,趙志紅交代犯下“4·9女尸案”后,馮志明曾對趙進行了一次單獨訊問。這引起了呼市公安局領導的重視,隨后趙志紅被轉移,看管民警也被調換為武警戰士。呼市公安系統一名老干警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了此事。
多位呼市政法系統干部說,“馮志明始終認為‘呼格案’沒辦錯,他覺得趙志紅說假話。”他們分析,這可能是馮違規提審趙志紅的原因之一。
2006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牽頭成立“呼格吉勒圖流氓殺人案”復查組,并相繼有媒體發出質疑“4·9女尸案”為錯案的報道。
2005年,新城分局當時派了刑警隊長、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去旁聽趙志紅審問,“但新城分局不承認當初辦錯了案,他們回去整理證據,卻發現陰道檢物不見了。”前述呼市老干警說。
2010年左右,一位干警吃飯時偶遇馮志明。他過去敬酒,馮和他提及“呼格案”時一臉苦笑:“這事兒我怎么跟你解釋,我解釋不清楚啊。”
呼市一位老干警透露,趙志紅落網后,政法系統內開始有人舉報馮志明的經濟問題,“告得挺厲害。”
但這些并未影響馮志明的“進步”。
2011年,馮志明升任呼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此事經媒體報道后,質疑的聲音頗高。但次年,馮志明又升任為市局黨委委員、市局副局長,分管治安、信訪等工作。
“實際上,‘呼格案’對馮的心情和仕途都產生了負面影響。”一位內蒙古政法系統干警介紹,馮志明在一次升遷考察時,組織部門特意就“呼格案”找他談過話。
“沒吸取教訓”
1988年,一犯罪嫌疑人在刑偵大隊的審訊室“觸電身亡”,馮志明被免職,他曾痛哭。但同事稱,“呼格案”證明馮沒有吸取教訓
與外界的聲討和質疑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馮志明作為一個從警34年的老警察,在政法系統擁有不錯的口碑。
據馮的同事們描述,馮志明身高近一米八,長相魁梧,不喜言談有威嚴,“工作狂,肯吃苦,敢于沖在一線。”任職賽罕區公安分局局長時,馮志明曾在大街上徒手擒兇。
梳理馮志明從警履歷,他有過基層經驗,也有過刑偵、緝私緝毒等多樣經歷,曾多次榮立一、二、三等功,多年獲評自治區公安系統模范警察。并曾因“勇斗毒販、智擒毒梟”,獲得全國勞動模范的榮譽稱號。
熟識馮志明的一位內蒙古政法系統老干部介紹,馮出生于1958年,父母是外地到呼市支援邊疆建設的工人。馮志明在家排行老四。因此下屬和朋友常稱他“四哥”,更為親近的人則稱他“馮大頭”。
1978年,馮志明在包頭某消防部隊入伍,1981年復員,被分配到呼市公安局新城區分局刑警隊一組。
“那時候辦案子,基本都是靠摸排、走訪等最原始的手段,”上述老干部記得,馮志明能干、肯吃苦。“而辛苦工作就一定有收獲。”
1984年,馮志明被提拔為組長;1986年,他升任新城公安分局刑警隊副隊長,并很快提拔為隊長。
馮志明當年的一位同事介紹,升任隊長之后,馮志明想“進步”的意識很強,表現更為積極。
“他把部隊里那一套搬到了警隊,”上述干警說,馮志明要求刑警隊警員每天早上六點半起床跑步。“我跟他說,刑警一般晚上兩點半還沒睡,早上六點半起不來床。”
馮志明不服氣,他向上述干警表露,自己沒有背景,只有拼命工作、帶好隊伍,才有提拔的可能。
跑步堅持了一段時間,由于警員精神狀況不好,對破案效率也沒有幫助,不了了之。
上述干警和政法系統一位老干部分析,出身普通家庭的馮志明,有強烈的要求“進步”的欲望,其手段是喜歡做一些“轟轟烈烈、看得見”的事情。
“這可能導致他‘貪功冒進’,比如‘呼格案’這種人命關天的重大刑事案件,不留余地。”上述老干部說。
不久后的一起命案,令馮志明的仕途跌回原點。
1988年,馮志明分管的轄區內出現一樁命案。之后,犯罪嫌疑人在刑偵大隊的審訊室意外“觸電身亡”。馮志明和主管刑偵的分局副局長被免職。
免職后的馮志明,被安排到呼市公安局租車管理科。以普通民警身份工作了一段后,馮升為副科長。
1992年,馮志明“復出”,調任呼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1994年,調任新城區公安分局任副局長,分管刑偵。
一位熟識馮志明的干警稱,馮志明任職新城公安分局副局長期間,無論是破案率還是打擊處理人數,年年在呼市名列前茅。
兩年后,呼市毛紡廠家屬院女廁發生“4·9女尸案”。馮志明任專案組長。報案者——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案發62天后,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
馮志明在1988年被免職后,一位老同事前去探望,被免職后的馮酒后痛哭,表示悔意。但老同事認為,“后來在辦理‘呼格案’時,馮志明并未從上述事件中吸取教訓。”
立功升遷
外界多認為馮志明升遷速度快,但內蒙古政法系統干部認為,馮志明“干了34年,升到正處級,不算快”
1996年,“4·9女尸案”宣布“告破”后,包括馮志明在內多名警官,榮獲集體二等功,獲通報嘉獎。
呼市政法系統一位老干部稱,在上述時期,立功是干警職位升遷、工資增加、警銜授予過程中重要的指標。
呼市一位老干警解釋,“呼格案”后,馮志明獲得二等功是政治榮譽,只有在待提拔的候選人其他條件相當時,才能成為重要參考項目。“與提拔有一定關系,但不具有決定性作用。”
1997年,呼市公安局成立緝毒緝私支隊,馮志明調任該隊任支隊長。一般支隊長為正科級。“但給馮志明級別是副處級,并享有副處級待遇。”呼市政法系統一位干部說。
2000年6月,呼和浩特市政府調整市轄區行政區劃,郊區更名為賽罕區,包含城區和農區兩部分。賽罕區一躍成為呼和浩特面積最大的城區,內蒙古自治區四套班子駐地也遷往該區。
2003年,馮志明調任賽罕區公安分局局長。這是一個副處級的職位,馮志明依然高配正處級。不久,馮擔任賽罕區副區長。
當時,馮志明的名片上,在“賽罕區副區長、公安局局長”的職務后面,特意標注了“正處級”幾個字。
“馮志明任職賽罕分局局長期間,正是該區高速發展期。這一職位的實際責任和意義遠超其行政級別。”呼市多位政法系統官員評價。
馮志明的一位老同事記得,調任賽罕區后,馮志明出現較為明顯的變化,“更加看重官職;講究場面,出入奢華的地方;也開始‘敢跑官、敢進步’。”
外界對于馮志明升遷的解讀,多為速度快,也多與“呼格案”相聯系。但內蒙古政法系統干部認為,馮志明“干了34年,升到正處級,不算快。”
多位警員被約談
馮志明被帶走調查的同時,多名“4·9女尸案”當年辦案警員相繼被有關部門約談
2014年12月17日,馮志明被帶走調查后,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對外公布是因為,涉嫌職務犯罪。并未提及其主辦的呼格吉勒圖錯案。
職務犯罪是一個概括性的表述,它包括三類,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新京報記者獲得的消息稱,馮志明涉嫌受賄、玩忽職守等罪名。
內蒙古政法系統一位官員介紹,馮志明被查,“既是‘呼格案’追責的一部分,又查其經濟問題。”這一說法得到多位內蒙古政法系統官員的確認。
馮志明被帶走調查的同時,多名“4·9女尸案”辦案警員相繼被有關部門約談。
一位政法系統老干警透露,相關部門找了當時3個到現場的警員以及新城區某派出所教導員孫永林、當時的刑警隊副隊長以及隊長等人談話。
孫永林和李王敖是當年提審呼格吉勒圖的兩位辦案警員,后者得癌癥已于去年去世。
多位呼市政法系統人士透露,“呼格案”復查后期,上述幾位民警曾向同事和朋友透露,感到很大壓力。一次,一位參與“呼格案”民警和同事吃飯,酒后哭了起來。
民警李王敖在去世前,談及呼格案時,曾向朋友表示過后悔之意。
一位熟識孫永林的干警介紹,“呼格案”宣布再審后,孫所在的派出所所長正常調離,“按常理和資歷來說,孫將接任所長位置。”但下任所長卻外派而來,孫永林依然任職教導員。
2014年的最后一天,呼格吉勒圖的父母獲賠近206萬元國家賠償。呼格家人表示,下一步,他們將關注“呼格案”的追責:究竟是哪個部門、哪個環節、哪個人在‘呼格案’中出現問題?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希望類似的冤假錯案再也不要出現,這是我們一家人的新年愿望”,呼格吉勒圖的哥哥昭格力圖說。
新京報記者周清樹特約撰稿楚京輝實習生李驍晉呼和浩特報道
編輯:羅韋
關鍵詞:馮志明 呼市 呼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