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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2004年起禁新建高爾夫球場 10年間仍增加343家
正午,北京郊區的氣溫徘徊在0攝氏度左右,廣闊起伏的黃草地和結了冰的水域,表明很多在北方經營的高爾夫俱樂部已進入封場期。每年12月到次年3月,由于氣候條件所限,北京的高爾夫球場均暫時“歇業”,但其中的一家,卻向幾位業內專家打開了大門,以“尋求轉型的建議”。
“與其說是轉型,不如說是找出路,因為高爾夫球場想轉型實在很難,而且從運營者的角度來說,并不想走這一步。”該俱樂部高層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我們打算扛到底,但也會作更多的準備。”
實際上,“扛”這種狀態,已伴隨高爾夫球場運營者多年了,從上世紀90年代到現在,國家政策不斷收緊,讓高爾夫球場在市場和政策交錯的空間不斷變換著生存方式。但2014年,政策執行的嚴格程度遠超以往,在一片片違規草地被翻出黃土的剎那間,從業者已經嗅到了危機,正如他們早已適應了比市區內低兩三攝氏度的氣溫,冷風過境,依然顫栗。
40倍水費能否啟發高爾夫“廉價航空”
觸動該俱樂部“轉型”神經的,率先是水的問題。
“北京高爾夫球場全年的用水量相當于40萬個三口之家一年的用水量。”2011年,中國青年報記者劉世昕曾在對民間環保人士胡勘平的采訪中了解到,“一個18個洞的標準高爾夫球場,一年的耗水量是40萬~50萬立方米。如果按北京有六七十家高爾夫球場的說法估算,北京高爾夫球場全年的耗水量當為三四千萬立方米。而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教授沈大軍提供的一個經常被研究者采用的數據是,北京的一個三口之家,年均用水100立方米。”3年后,胡勘平與志愿者對高爾夫球場水資源過度消耗現象的調查得到了“回應”——2014年5月,北京地區高爾夫球場將被納入特殊用水行業,水費每噸由4元提高到160元。
據媒體統計,目前北京共有球場60家左右,按照18洞標準球場計算,平均年用水量約為35萬立方米,之前水費約為每年80萬元,調整后水費約在每年5600萬元。按照以上水費計算,打球的價格將平均提高至每場3000元。據記者了解,此前,北京市打高爾夫球的價格從每場幾百元~2000多元不等,平均價格為每場500元~700元,在水費漲價之后,確實有部分俱樂部對價格進行了調整,以北京國際高爾夫俱樂部為例,最低漲幅為會員價由每場260元上漲為320元,最高為訪客假日擊球價格由1480元上漲為1600元,而不少俱樂部則表示,“今年受大環境影響,水費飆升,又被課以重稅,球場絕對到了生死存亡的時刻”。
“目前國內很多企業,都存在原料一提價就把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情況,高爾夫俱樂部也是一樣。”首都體育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鐘秉樞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如果延續簡單把水價增長費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思維發展,“就很容易把行業做垮”。如果借鑒發達國家的思路,改進產品結構、降低成本、生產更好的產品以替代原有產品,“在提倡環保節水的背景下,考慮如何降低運營成本、根據現實需要減小場地規模、削減高檔服務、增加更平民化的產品”,或許是當前高爾夫運營者可以考慮的問題,“而不是停留在簡單的轉移”。就像廉價航空的概念,應當讓更多人受益,“如果現在本就稀少的普通消費者走了,頂層的消費者會更突出,社會輿論的聲音會更大,促使項目被完全砍掉的可能性也更高。畢竟不可能把一個(占有較多資源的)項目做成只有少數人才能參與的項目,更何況高爾夫本不該如此。”
但全國高爾夫俱樂部多數虧損的現狀,讓多數運營者選擇了簡單粗暴地應對變化,“水費暫且不論,稅收同樣高昂,在多重限制的情況下,球場很難做到平民化,羊毛出在羊身上,目前只能繼續抬高價格以尋求生計。”某南方地區俱樂部負責人表示,“以后新建球場可能性不大,高爾夫很可能成為稀缺資源,打球費用會越來越高。”
激情年代富裕階層的消費符號
“上世紀80年代外商來到中國,沒什么地方去,所以國內才引進了高爾夫,讓外商在閑暇之余能有個地方待。那時的高爾夫,就像當時建造的五星級酒店和國際機場一樣,就不是給普通大眾準備的。”國家體育總局小球運動管理中心前副主任崔志強曾對媒體表示,高爾夫正是在改革開放后招商引資的背景下進入中國的。
業界認為,1984年,由霍英東、鄭裕彤等出資創建的中國內地第一個高爾夫球場——中山溫泉高爾夫鄉村俱樂部對外開放,標志著現代高爾夫球運動在中國的起步,填補了中國高爾夫的空白。“那時,改革開放剛剛開始,高爾夫是一個新鮮事物,大家的態度都很盲目。”一位從事球場經營超過20年的業內人士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當年國內的高爾夫球場,主要是香港、臺灣和日本商人在經營,“內地資金進入很少,參與的人也不多。上世紀90年代初,僅有100多人(不含外商)打球,而現在北京的高爾夫球人口就有近10萬人”。
“當時,外商都會看這里有沒有球場才會進來。”該業內人士表示,1993年以前,作為改革開放的產物,高爾夫在招商引資、美化環境、培養運動員和提高當地農民收入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所以“1993年以前,國家是鼓勵發展的,那時環境還行”。
但隨著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和城市人口流動的加劇,一些人迫切需要通過某些方式“標新立異”,并尋求社會認同,所以,我國高爾夫運動的消費主體從那時起,便成為改革開放后的“新富人群”,而官員也逐步進入了高爾夫的“禁區”。據崔志強回憶:“當時,有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主要內容是不得在工作時間,不得用公款進行高消費的運動,主要就是針對網球、高爾夫和橋牌。”在1994年~2003年期間,時代洪流中的高爾夫聽到了“限制”的聲音。
“在政府的宏觀管理下,按計劃經濟來做的項目,相對發展得較好,如跆拳道和藝術體操等。而民間力量較大,通過市場需求引入的項目,通常會經歷無序的發展階段,比如臺球、保齡球和高爾夫。”鐘秉樞表示,保齡球占用資源相對小,臺球也在街頭巷尾經歷過整頓,相對而言,高爾夫的特殊性容易被貼上標簽,“高爾夫從民間引入卻并非面向草根,且場地要占用大量水土資源等,一開始便埋下了畸形發展的種子。”
于是,1997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中發[1997]11號),該文件明確“禁止征用耕地、林地和宜農荒地出讓土地使用權,用于高爾夫球場、仿古城、游樂宮、高級別墅區等高檔房地產開發建設,以及興建各種祠堂、寺廟、教堂。”作為業界指南,朝向集團在其發布的《2013中國高爾夫行業報告》中,對這份普遍認為是來自國家層面關于高爾夫用地問題最早的政策,解讀為“這一政策是持續的、穩定的,并且我們認為將會是更趨嚴厲的”。
編輯:曾珂
關鍵詞:高爾夫球場 禁新建高爾夫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