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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寫完1000個誠信 神秘人如約支付10萬元(圖)
原標題:女子寫完1000個誠信 神秘人如約支付10萬元(圖)
▲春花將寫滿“誠信”的紙張展開
欠下492萬元巨款的成都女子春花來到重慶,和重慶神秘人李先生做了一個君子約定———只要春花在洋人街用毛筆寫下1000個“誠信”一詞,李先生就會付給春花10萬元現金(詳見昨日重慶晚報A10版)。昨日,春花寫完了1000個“誠信”,中午,李先生派人到洋人街付給春花10萬元現金。
1000個“誠信”一天沒寫完
昨日上午10時許,重慶晚報記者在石坪橋一家賓館里見到仍在寫字的春花。春花告訴記者,18日寫到晚上7時左右,天色變暗,不得已回賓館繼續寫,“寫到凌晨1點多,今天上午8點多又起來繼續寫。”
昨日,重慶晚報報道此事后,不少讀者發表了看法。大多數讀者表示不相信這樣的約定,認為是在作秀和炒作,很多讀者希望春花以真面目示人。春花說:“不以真面目示人,是不想因為我的事情,讓家人的生活受到打擾。”
春花的哥哥盧先生告訴重慶晚報記者,直到現在,家中多病的老母親都不知道妹妹欠債的事。
時髦女子當場拿出10萬元
昨日上午11時許,重慶晚報記者幫忙點數,春花已經寫了1037個“誠信”,她又寫了100多個,才發信息給李先生。
中午12時許,春花來到洋人街。她戴上斗笠和黑紗,站在街邊給李先生發短信。不久,一名時髦女子上前道:“你就是李哥說的賣字的女孩?”
春花點點頭。時髦女子說:“我是李哥的親妹妹,他今天實在抽不出時間來赴約,叫我代替。”說完,李女士要求春花把寫好的字攤開。看了幾眼,李女士從提包拿出一沓沓人民幣:“李哥說,以后有什么困難,可以找他商量,但一定要堅強面對。這次的10萬元,是我們一家人、也是我們重慶人給你的一點支持。妹妹,加油!”
李女士話一出,春花掩面哭泣起來:“說真的,來的時候,我還在想你們也許不會來的……簡直就像做夢,謝謝你們!我今后一定會勇敢生活。”李女士主動給了春花一個擁抱,再次鼓勵她堅強面對挫折。
春花:不接受捐款
昨日,在重慶晚報記者陪同下,春花把這10萬元先存到銀行后,來到火車北站,乘動車回成都。
“回去后,第一件事就是拿這錢還欠款,雖然離還清492萬還有很大距離,但是只要活著,就有希望。”春花說,她接到過網友要給她捐款的電話。“我不需要捐款,捐款是給那些真正無力掙錢卻又急需幫助的人。我有手有腳,而且這么年輕,相信一切都會通過我的努力慢慢變好的。”
李家人:鼓勵誠信人
李女士告訴重慶晚報記者,李先生今年40多歲,是一名金融行業的企業家,曾經和春花一樣被最信任的朋友騙錢。
李女士說,讓春花來人流量大的洋人街寫1000個“誠信”,只是考驗她的膽識,確認她是個值得幫助的人。“當春花踏上來重慶的動車時,她就已經贏得了誠信,至于她最后寫了多少個‘誠信’,并不是重點。”李女士說:“我們也贊同網友說法,單純地寫出‘誠信’并非就有誠信。10萬元也是買不到誠信的,只能說這10萬是我們一家人對有誠信的人的一種鼓勵。”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再次嘗試與李先生聯系。對方表示,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實姓名和公司名稱。他在短信中說:“作為一個小妹兒,她能勇敢面對,這點是感動我們一家的原因之一。重慶給全國人民的印象就是豪爽、大方、樂于助人,作為一個重慶人,我肯定也會發揚這種美德。”
律師:約定受法律保護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仁政律師事務所任浩綱律師表示,在這個事件中,春花和李先生均按照約定履行了義務。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如果約定內容不違法,則無論約定的形式和實現約定的途徑如何,法律都應予以保護,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除應繼續履行外,還可能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記者 郝瑤 冉文 實習生 吳佳洪 攝影報道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誠信 重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