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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協探索財政預算協商和監督機制
原標題:市政協有力呼應社會各界關切 探索財政預算協商和監督機制
趕在上海“兩會”前,一份市政協“對上海市2014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5年預算草案的意見和建議”呈上了人大和政府部門的案頭。薄薄6頁紙的協商建言,傾注了委員半年的心血。他們建議,完善全口徑預算體系,要做好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工作,加快機關運行經費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作為社會各界關切公共資金籌集和分配情況的有力呼應,上海市政協去年開展財政預算協商監督機制的探索和創新,緊盯納稅人的錢怎么花。
與這份報告相呼應的,是去年年中政協報送的一份《對上海市2013年市本級決算和2014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意見和建議》,首次開展了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評議。“政府把四分之一的錢用在了‘其他’方面,這‘其他’到底是什么?”座談會上,有委員對決算情況“開炮”:政府財政“其他”支出達到398.578億元,占到市本級財政25%,其中交通運輸一項的“其他”占到本項目59%,這既不科學也不嚴肅。委員說,這在預算執行情況中也同樣存在,“要防止為了保預算‘盤子’而隨意增加‘其他’支出,防止通過‘其他’支出來規避監督和考核。應該把分類科目細化,逐步把‘其他’降低到10%以下這一國際通行標準。”
“編上半年執行報告的時候,錢還沒撥下去;下半年封賬在即,就造成年底突擊花錢。”委員還提出,年度預算執行的支出往往慢于時間進度,經常性支出的滯后和項目性支出過于集中在下半年,形成預算執行的不均衡。他們建議,加快預算資金下達進度,研究建立分類預算執行進度的管理辦法。這些建議都在去年7月“小人代會”前報送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供決策參考。
按照《預算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本級和下級政府預算、決算進行監督。政協監督財政預算是不是有“越位”之嫌?對此,政協委員有不同看法:人大對預算實施法律監督,但預算公開、陽光財政是公眾普遍關注的問題,作為廣納社會各界意見的協商平臺,應該主動作為,將財政預決算作為協商和監督的重要內容。
“以前,政協不用在‘兩會’上與財政預算打交道,后來‘兩會’中增加討論年度預算報告的議程,但委員覺得不解渴,‘半天時間看不出所以然’。”市政協經濟委主任張新生說,上一屆政協就有委員提案,建議在年度預算編制前,將委員的意見帶上去;在預算形成過程中,組織委員參與專項資金和重點項目投資的前評估,體現“協商在決策過程中”。提案獲得了有關部門采納。
2012年下半年,市政協經濟委牽頭,“試水”圍繞財政預算履職:組織推薦委員參與公共文化、食品安全、能源保障、知識產權等14個市級財政專項資金評審;以促進提高財政專項預算執行效益為主要目的,組織“本市職業教育布局調整”財政專項監督評議。
在政協的平臺上,財政局負責人來了、分管副市長來了,財政預算協商開始“有來有往”。然而對于這樣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形式上的通報、制度上的安排是相對容易的,如何有能力開展建言和監督、講出“內行話”才是難題。去年4月,委員們到北京市政協學習財政預算民主監督工作經驗,此后又邀北京市政協財政預算民主監督組組長、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來滬作專題報告。
專家隊伍建立起來了。市政協經濟委成立了財政預算履職專題組,從專業角度研究分析數據、確立協商監督的思路;由科技、教育、文化、醫衛、城建、環保等界別和專業領域的委員受邀參加座談。另外,5名熟悉財政工作的專家擔任顧問,參與預算協商監督工作的把關。“委員中有財大的專家、有原來從事財政工作的、也有原來與財政經費打交道的職能部門人士,他們的意見往往切中要害。”張新生說。
“政協委員對財政預算的關心,眼光不必拘泥于錢的數字多少,要更多地關注編制預算的一些方針、政策、原則、重點、邊界。”市政協領導表示,政協探索圍繞財政預算協商監督,現在只是開了個頭,增進委員對公共財政的了解,以促進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為目的加強財政預算民主監督等,政協還有許多內容需要探索。
編輯:薛鑫
關鍵詞:上海市 政協 社會各界 協商 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