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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檢方去年查處505名貪瀆官員 挽回損失1億元
原標題:北京檢方去年查處505名貪瀆官員 挽回損失1億元
昨天下午,北京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甄貞向外界表示,去年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的案件505人,其中百萬元以上的案件120件。此外,去年西城、朝陽、昌平三個區檢察院進行的“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試點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甄貞介紹,去年,全市檢察機關立案查處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的案件共立案505人,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的案件是120件,其中1000萬元以上案件12件;縣處級以上的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瀆職侵權的有137人,通過辦案共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億余元。
“去年,我們還辦理了中紀委、最高檢交辦的13個系列專案,涉及國家能源局、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國家信訪局、石油系統等單位,專案數量是歷史上最多的一年。”甄貞說。
甄貞還舉例說,僅在查辦一起涉案13人、涉嫌受賄千余萬元的專案中,檢察機關整合全市400多名檢察人員,包括反貪、法警、鐵檢等等,持續數月奔赴全國20余個省近百個地區,調查取證近千人。
此外,對于一些疑難復雜的案件,特別是老百姓不斷申訴的案件,市檢察機關還實行審查聽證制度。據了解,去年一年,全市檢察機關對127件有重大爭議和社會影響的案件采用公開聽證的方式。公開聽取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各方的意見,同時還邀請專家學者、社會的代表共同參與論證。
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方面,甄貞介紹,去年西城、朝陽、昌平三個區檢察院進行了“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試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據介紹,為科學劃分檢委會、檢察長、副檢察長和主任檢察官的辦案決定權,各試點單位將主任檢察官依法獨立行使的權力和應當報送檢察長審批的權力明確劃分,擴大了主任檢察官辦案決策權限,壓縮審批層級,減少案件審批流程及流程銜接時間,避免了大量案件的積壓,辦案效率明顯提高。(記者 楊鳳臨)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北京檢方 505名貪瀆官員 瀆職侵權 挽回損失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