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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惡伏法”彰顯法治精神
原標題:王青玲:“黑惡伏法”彰顯法治精神
2月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的罪犯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執行死刑。
“塵埃落定”、“大快人心”,劉漢、劉維等5人被判處死刑,既是順民意、得民心之舉,更彰顯了“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的依法治國精神。
“以黑護商、以商養黑”,劉漢的“黑商江湖”充滿了罪與惡。非法持槍,開設賭場、敲詐勒索、串通投標、騙取貸款……一句句“做掉”的指示,一起起命案的“血雨腥風”,一樁樁爭斗的“風起云涌”,劉漢劉維們的黑色江湖表面快意,然而,“正義從不會缺席”。
建設“法治中國”,就是要彰顯法治理念,維護法治的權威和尊嚴,用法律制度為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撐起保護傘。因此,“法治中國”容不下“劉漢劉維”這樣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老大”,事實也證明了我黨“打黑除惡”的堅定決心。
以劉漢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作惡多年,應該受到法律嚴懲,劉漢劉維等人伏法,充分體現了法律公平正義的理念要領,這是對受害人和他們家屬最好的交待和撫慰,也讓人民群眾對“依法治國”更有信心。
堅持公正司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回顧劉漢案整個過程,法庭審理始終平和、理性,依法有序進行。從指控罪案的細致入微,到調查取證的嚴謹周密;從法庭激辯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到正義的死刑宣判,司法公正的精神在無數的細節中得以彰顯。
綱雖好,不施不利。堅持對黑惡勢力“零容忍”,絕非紙上談兵,踐行司法公正的精神,更源于司法人員對公正執法的堅守。輾轉十余省市,行程數十萬公里,歷經近1年的偵辦,多達800余冊的罪證材料,歷時17天的庭審,20名證人的當庭陳述,20項起訴罪名和數十起違法犯罪事實,27位公訴人與劉漢等36名被告人及49位辯護人的激烈交鋒,這一組組數字記錄了劉漢劉維案的非比尋常,更我們看到了司法人員的努力與堅持。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劉漢劉維等人伏法,是司法公正的勝利,是對司法人員努力的肯定,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探究,更有無可比量的時代意義——任何人都不可能是超越法治的“贏家”,公平正義永遠是和諧社會之魂,法治中國絕不容許黑惡橫行。
編輯:水靈
關鍵詞:黑惡伏法 法治精神 劉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