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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9年間落實野生動物肇事補償資金4億多元
新華社拉薩2月15日電(記者劉洪明)“從2006年開始至2014年末,西藏落實陸地野生動物造成公民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補償資金4.19億元,農牧民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護。”西藏自治區林業廳副廳長宗嘎15日說。
位于我國西藏北部的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面積29.8萬平方公里,是世界上面積最大的陸地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區,涵蓋那曲地區與阿里地區。
那曲地區尼瑪縣尼瑪鎮村民扎西旺久坦言:“我們這兒每年都有棕熊咬死羊事件發生,因為棕熊是保護動物,我們不能殺它。”
多年負責羌塘保護區的那曲地區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科科長毛世平介紹,羌塘保護區內野生動物肇事頻率比較高的主要有狼、棕熊、雪豹、野牦牛。
毛世平說:“棕熊和野牦牛致人死亡事件每年至少5起,2012年羌塘保護區內有12人死亡。”
2006年,西藏自治區政府頒布實施《西藏自治區重點陸地野生動物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補償暫行辦法》。記者了解到,西藏農牧民每年因為野生動物肇事而拿到的補償資金少則6000元,多達2萬元。
西藏已調查記錄到的野生脊椎動物有795種,居全國第三位。其中,藏羚羊、黑頸鶴、野牦牛、獼猴等125種被納入我國國家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120余種野生動物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編輯:羅韋
關鍵詞:野生動物 西藏 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