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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蒙滇電企有望獲首批售電牌照
新電改框架敲定 試點細則待出
從國發2002年5號文,到中發2015年9號文,電力體制改革歷經十三載終于重裝上陣。《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已經于3月15日在內部下發,這份文件的核心思路是“三放開、一加強、三獨立”,其中,放開配售電業務、發電市場,定位電網職能以及積極發展分布式發電無疑是備受關注的亮點,而合理確定生物質能發電補貼標準也首次被列入。
業內人士認為,新電改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名義發表,規格遠超上一輪電改,雖然方案部分內容未盡如人意,但從實際效果而言,新電改將催生新增市場,售電側放開有望開啟萬億市場成為最大改革紅利。
據了解,新一輪電改將先進行試點再全面推開,國家發改委已經就上述框架內容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性文件和試點工作意見,符合條件的省份均可上報各自方案,預計深圳、蒙西、云南等地區有望成為試點,第一批售電牌照將發放給擁有國資背景的發電企業。
作為今年能源體制改革的排頭兵,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邏輯是放松對競爭領域管制,同時加強對壟斷領域監管,主要內容是:在進一步完善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開的基礎上,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推進交易機構相對獨立,規范運行,繼續深化對區域電網建設和適合我國國情的輸配體制研究,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管,進一步強化電力統籌規劃,進一步強化電力安全高效運行和可靠供應。
《經濟參考報》記者發現,與最后一次的征求意見稿相比,這份文件有些許變化。原先熱議的“推進交易機構獨立運行”修改為措辭更為保守的“相對獨立”,在政府定價的“自然壟斷環節”更強調“網絡型”,同時新增加了“合理確定生物質能發電補貼標準”的內容,而“逐步規范隨電價征收的各類政府性基金”則被刪減。
方正證券電力設備周紫光團隊認為,就新電改內容實質而言,并未超出“5號文”的范圍,但也有一些亮點值得關注,如明確定位電網職能,將交易平臺從電網系統中剝離,開放發電和售電市場,這將催生新市場和新機會。而方案單列促進分布式能源發展內容,則呼應新電改最重要目的——促進新興生產力發展。
其中,售電側放開有望成為本輪改革的最大紅利。按照新電改方案,高新產業區、發電企業、公共服務行業公司、分布式電源用戶、社會資本成立的獨立售電企業等五類主體都被允許成為售電主體。
民生證券研究報告指出,新電改將開啟全國5.5萬億度售電對應的萬億元級別市場,具備電改先行條件的區域性電力平臺如內蒙古、四川、云南等省有望受益,發電企業如五大電力集團以及有資金實力的民營資本集團將率先進入。
國家發改委電力市場改革研究專家組成員、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也認為,新電改方案只是解決了還原電力商品屬性的電價機制問題,企業重組、瘦身、考核以及地方權責的體制改革還有待在國企改革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案中進一步明確,需要一系列體制機制改革方案與電價市場化改革方案協同配套。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國家能源局今年將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電力市場建設方案。一方面要規范現有各類交易,包括電力大用戶直接交易、跨省區電能交易、發電權交易、輔助服務補償機制等,抓緊修改完善相關市場交易規定和規則,擴大交易規模。另一方面要積極開展能形成有效市場價格信號的交易機制試點,促進建立真正有利于資源優化配置的市場化機制。
編輯:羅韋
關鍵詞:售電 電力 發電 市場 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