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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是我媽”該怎么證明?
每次辦證都彰顯了權力的存在,想讓部門簡政放權無異于割肉。
“該怎么證明我媽是我媽!”這是市民陳先生準備出境旅游時遇到的尷尬事。很多人都遇到過類似的證明:要證明你爸是你爸,要證明你沒犯過罪,要證明你沒結過婚,要證明你沒有要過孩子,……這樣那樣的證明,聽起來莫名其妙,辦起來更讓人東奔西跑。
據統計,從娘胎里的準生證,到死后的骨灰存放證,人生不足百年,僅常用證件就一百多個。把辦證所需時間和費用累加,無疑天文數字。更讓人窩火的是,證明過多過濫過奇主要是針對普通民眾,對某些有權有勢者而言,別說“證明我媽是我媽”了,假身份證、假護照都不成問題。一邊“吃拿卡要”成風,一邊擺出“按規定辦事”的姿態,這并不罕見。
表面上,這因為原本應由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相互核實,但同級職能部門之間卻互相推諉,誰也不愿擔責。各職能部門就像一個個行政“堡壘”、信息“孤島”,相互隔絕,壁壘森嚴,讓百姓跑斷腿。
根治證明過多過濫過奇問題,當務之急要打破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從某種程度上說,打破行政壁壘就首先要破除部門“利益壁壘”,難度可想而知。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行政化,向來是行政管理體制的頑疾,也是簡政放權的重點和難點。這些大大小小的證明,都是權力的象征,每一次辦證都彰顯了權力的存在,想讓部門簡政放權無異于割肉。
打破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根治“奇葩證明”過多過濫問題。各級政府部門應列出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讓民眾看明白有多少證必須辦、由誰負責辦、具體怎么辦、辦不好誰擔責等,根治辦證多、辦證難問題。
□陳廣江(職員)
編輯:水靈
關鍵詞:我媽是我媽 權力 職能部門 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