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眾說 眾說
大屯路事故是否飆車?
如果大屯路事故經調查證實確為飆車所致,請偵控審各方嚴把法律關,給公眾一個真相。如果大屯路事故確為普通交通事故,也請警方為圍觀群眾解疑釋惑。
4月11日22時許,在朝陽區大屯路隧道北沙灘段,一輛綠色蘭博基尼和一輛紅色法拉利發生交通事故。4月12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過官微發布消息稱,確有兩輛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其中一名乘車人受傷,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在嚴謹的官方通告之外,網絡輿論場上對這次“交通事故”的解讀完全是另一套話語體系。對圍觀者來說,這并不是普通的“事故”——身價均以百萬計的兩輛豪車發生事故,其中蘭博基尼撞墻損毀,這分明是在類似《速度與激情》這樣的飆車大片中才有的場景。有網友懷疑所謂“交通事故”實屬“飆車事故”,除卻基于諸多現場照片的合理揣測之外,對豪車出事的“習慣性聯想”恐怕也是輿情生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大屯路事故的真相為何,還有待警方進一步的信息披露。不管是普通的“交通事故”還是“飆車事故”,都無法否認已日益成為城市公害的飆車行為的存在。賽車發動機的轟鳴聲,已成為不少居民午夜的噩夢。當然,飆車之害遠不止于噪音污染,而更在于車手對法律法規及交通秩序的無視,以及直接將路上行人與車輛置于巨大的危險之中。
法律對飆車并非沒有應對。《刑法修正案(八)》還專門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交通肇事罪之后,加上了“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駕,情節惡劣的”這一罪狀。根據現行法,觸犯以追逐競駕為表現形式的“危險駕駛罪”,將“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而在現實生活中,飆車常見,但飆車行為被處以“危險駕駛罪”的卻罕有。當然,并不是所有的飆車行為都構成犯罪,一個“情節惡劣”就將很多飆車行為擋在刑事審判之外。什么才算“情節惡劣”?從邏輯上分析,駕駛的路段、時間、速度、方式、次數、實質的危害后果等等,都可列入考量范圍。而飆車黨通常都具有反偵查能力,子夜時分的飆車更為常見,這對偵控方的調查和取證是個巨大的挑戰。
有難度不等于警方就可放棄對飆車行為的依法處置。如果大屯路事故經調查證實確為飆車所致,請偵控審各方嚴把法律關,給公眾一個真相,也給飆車黨們一個警醒。如果大屯路事故確為普通交通事故,也請警方為圍觀群眾解疑釋惑,同時還當事人一個清白。而這,并不妨礙警方繼續加強對飆車行為的管制和遏止。
編輯:水靈
關鍵詞:飆車 事故 大屯路 嚴查明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