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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高院召開聶樹斌案聽證會
新華社濟南4月28日電(記者 羅沙 吳書光) 為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復查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4月28日下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聽證會,聽取了聶樹斌案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原辦案單位代表的意見。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山東省高院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展復查工作。為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合議庭在經過閱卷、調查核實證據、組織申訴代理律師閱卷、聽取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意見等工作的基礎上,決定召開聽證會,就案件事實認定、法律程序和法律適用問題,充分聽取有關各方意見,在此基礎上,嚴格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提出是否啟動再審程序的復查意見。
聽證會由聶樹斌案復查合議庭主持。山東省高院委托第三方邀請的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法院監督員、婦女代表、基層群眾代表等15名聽證人員參加聽證。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派2名檢察員出席聽證會,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聽證會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介紹案件基本情況、原判認定事實和判決理由。第二階段,聶樹斌案申訴代理律師陳光武、李樹亭分別發表代理意見,申訴人張某某發表申訴意見。聽證人員圍繞案件的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向張某某及兩名代理律師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第三階段,原辦案單位代表河北省公安、檢察、審判機關的有關人員依次發言,介紹聶樹斌案原處理結果認定的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依據,出示相關證據,并就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提出的問題進行說明。聽證人員就案件的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向有關辦案單位代表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
在充分聽取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原辦案單位代表意見后,合議庭向聽證人員出示復查工作期間依法委托有關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等證據材料,這些材料在聽證會前已經分別提供申訴代理律師和原辦案單位代表查閱。晚上10時26分,合議庭審判長朱云三宣布休會。
為保證聽證人員能夠充分、自主地表達意見,隨后,合議庭采取座談和書面相結合的方式,分別聽取了意見。
因案件涉及當事人隱私,此次聽證會依法沒有接受旁聽。山東省高院通過其官方微博“@山東高法”對聽證會情況進行了播報。
編輯:水靈
關鍵詞:山東省高院 召開 聶樹斌案 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