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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孳生腐敗 “小紅包”頻頻引爆官場“炸藥包”
收紅包“丟掉”廳官帽子 警惕多少“小惡”釀成“大腐”!
近日,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陳祥云因收受2萬元“紅包”被免職。江西省紀委要求全省各級干部、公職人員引以為戒。據介紹,自2013年9月開展“紅包”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以來,江西全省已查處違規收送“紅包”問題112個,處理149人,先后免職33人。
近年來,全國各地頻頻曝出腐敗官員落馬后的紅包問題。2萬元的紅包,和這些落馬高官的巨額貪腐相比,看似并不嚴重。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專家指出,令人關注的不只是紅包的分量有多重,而是背后官員黨紀國法的意識淡薄,權力觀的任性和肆意。重典正風氣,必須攔截并斬斷 “惡小”之芽,才能防范釀成“大腐”。
“小紅包”頻頻引爆官場“炸藥包”
紅包是我國社會人情往來中常見的現象,但在官場上卻異化成為干部腐敗墮落的“炸藥包”。4月27日,江西省紀委通報了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陳祥云頂風違紀收受“紅包”問題。
經查,2014年春節期間陳祥云收受某私營企業主“紅包”2萬元。2014年10月,陳祥云得知有關人員被查后,將收受的2萬元現金上交到省廉政賬戶。經江西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按照組織程序,免去陳祥云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職務。
類似通報在全國各地屢有披露。據廣東省紀委通報,今年一季度該省查處收受紅包禮金的廳級領導干部16人,個別案件七八名廳級領導同時涉案。
河南省紀委4月30日通報,去年3月潢川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董國慶借操辦女兒婚事之機,違規收受親屬以外人員紅包禮金11400元;2012年至2014年春節期間,違規收受紅包禮金5000元。
“不少領導干部低估了紅包的危害性和嚴重性,最后倒在小小的紅包上。”江西省犯罪學會副秘書長顏三忠說,很多人認為紅包是禮尚往來的正常行為。事實上,這種“溫情公關”更容易讓收受者松懈麻痹,最后在“溫水煮青蛙”中成為腐敗分子。
“紅包文化”孳生“腐敗暗瘡”
近年來,無論是“落網的蒼蠅”,還是“入籠的老虎”,其背后總能看到紅包的影子。某種程度上,紅包成為誘發一些黨員干部腐敗墮落的“膿包”。
記者梳理一些腐敗案件發現,官場收紅包主要有三大做法:
--以人情往來為借口的“意思意思”。按照刑法規定,受賄金額超過5000元可構成定罪。顏三忠指出,官員收受紅包,如無直接指向利用職務便利的證據,多按照黨紀進行處分。
一些官員因此認為,紅包收的都是小錢,不會“犯事”。佛山市中院行政庭原庭長謝少清為了把握好分寸,專門設定紅包金額底限:每次收受紅包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過數額的要退回一些。
專家指出,對官員“意思”的背后本質上是權錢交易,不能因為收受紅包數目小就能“網開一面”,只要存在違規收受紅包的行為,都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
--以逢年過節為幌子的感情投資。受“紅包文化”的影響,一些地方的官場風氣被惡化,甚至上行下效,腐敗蔓延,窩串案頻發。
萍鄉市是江西腐敗的“重災區”。經紀檢機關查實,相繼落馬的原常務副市長孫家群、市政協主席晏德文和市委秘書長張學民在每年春節、端午、中秋等節日,分別收受單位和個人紅包就達六七十萬元之多。
--以提拔升遷等為目標的權錢交易。
廣東省紀委去年底通報一起競相收送紅包禮金典型案件,涉及韶關樂昌市班子成員27人、鄉科級干部45人,紅包禮金達450多萬元。據了解,此案是在樂昌原市委書記李維員直接帶動影響下發生。李曾暗示多名干部努力升官,紅包則是買官“利器”。目前,李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紅包的隱蔽性,對公權力產生巨大的腐蝕性和破壞性。顏三忠指出,送紅包者的最終目的還是獲得權力庇護和回報,是行賄受賄。
值得警惕的是,五一前后朋友圈的“紅包游戲”活躍。專家指出,以“紅包游戲”為“隱身衣”的禮金禮卡作為一種新型的利益傳輸方式,存在發現難、認定難、取證難等問題,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對這類隱形利益輸送決不能姑息。
剎住紅包歪風還需標本兼治
中央嚴令之下,仍有人頂風而為,發人深思。專家指出,需有更具針對性的制度設置和追究機制,來進一步提升對官員收送紅包行為的約束力與震懾力。
去年3月起,江西“紅包”問題進入常態化治理。江西省紀委強調,對于違反規定接受紅包且不主動上交的黨員干部,一經查實,不論數額多少,有職務的,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免職,再依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沒有職務的,依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給予相應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多地也開展類似的治理。山西省財政廳今年設立省本級“禮金紅包上交專戶”和“貴重物品上交專庫”,并向社會公布。“專戶賬號”和“專庫代號”均為35581,取諧音“送我我不要”之意。杭州市紀委明確收受微信紅包也屬變相受賄,將視事實的性質和情節,追究相應的黨政紀責任。廣東省去年對紅包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后,各級廉政賬戶共收繳紅包禮金6500多萬元。
南昌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廖曉明指出,紅包專項治理工作很有必要,目前對干部的免職等處理還停留在“治標”的階段,治理工作必須向“治本”推進。
顏三忠認為,當務之急,在通過打擊形成高壓態勢的同時,還應強化權力約束機制,完善監督控權,壓縮尋租空間。
廖曉明表示,要形成“受賄行賄可恥”的社會文化氛圍,對違規收受“紅包”的領導干部一查到底,把懲處曬在陽光下,讓權力真正得到更規范而嚴厲的監督。(記者胡錦武 袁慧晶)
編輯:曾珂
關鍵詞:紅包孳生腐敗 小紅包引爆官場炸藥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