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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集團談企業重組致國有資產流失:對相關人員立案
中新網5月6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中共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日前通報巡視整改情況。關于“在資產收購、企業重組改制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方面,通報稱,中船集團經過初步調查,黨組紀檢組決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立案調查,對違紀違規行為追究責任。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七巡視組對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集團公司)進行了巡視。2015年2月5日,中央第七巡視組向中船集團公司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
關于“在資產收購、企業重組改制中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方面,通報稱,一是強化資產收購審查和監督,防范決策風險和市場風險。
(1)組織對巡視反饋指出的2012年成員單位某收購項目開展專項核查。專項調查組從收購前期工作、成員單位內部決策、集團公司審批、項目實施、經營發展五個方面,圍繞研究論證的科學性、決策實施的規范性、收購后協同管理的有效性開展現場審查,并深入分析原因和研究提出挽回國有資產損失的具體措施。
(2)經過初步調查,黨組紀檢組決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立案調查,對違紀違規行為追究責任。(3)對集團公司成立以來完成的20個資產收購項目進行摸底調研和監督檢查,查找存在的問題,初步開展后評價。研究形成了資產收購領域摸底自查基本情況表和初步分析總結材料。
(4)認真梳理資產收購中的廉潔風險點和存在的監管問題,經初步梳理,成員單位作為決策和實施主體,主要關鍵風險點涉及項目盡職調查和經濟可行性等綜合論證、資產審計評估與收購價格談判、決策程序、市場經營、管理融合等9個方面;集團公司在嚴格管理程序形成監管合力問題上涉及3個方面。針對這些問題,正在制定《集團公司對外并購暫行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資產并購行為,防范決策風險和市場風險。
二是加強對企業重組改制的審查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1)針對幾家成員單位存在投資參股或控股企業資產回報低、簽訂不公平股權轉讓協議等情況開展了深入調查,已初步查明原因、找出漏洞、提出整改措施,并將對有關人員追究責任。
(2)對2014年開展的22項產權清理工作進行了梳理。在總結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制訂了《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股東事務管理暫行辦法》(初稿),嚴格國有產權管理。
(3)按照“消滅五級、減少四級、整合三級”的產權清理整頓工作總目標和分類分級管理的思路將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分成清退型、觀察型、調整型、發展型4類進行分類管理,加大對國有投資的跟蹤管理力度,消除“跑冒滴漏”現象。針對投資企業較多的三家成員單位制定了產權清理整頓專項工作方案,擬通過股權轉讓、清算關閉、減資退股、資源整合等方式清理的企業44戶,占企業總數的43.56%;累計投資成本4.28億元,占總投資成本的7.25%。預計2015年內將完成集團公司所屬重點成員單位產權清理整頓工作。
編輯:羅韋
關鍵詞:國有資產 資產 中船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