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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改”新動向:將保障房簡化為兩類
“二次房改”新動向:將保障房簡化為兩類
每經實習記者 王婷婷 發自成都
近日,據《中國經營報》報道稱,旨在“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的“二次房改”進入實質階段,有望年內啟動。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住建部相關人士處了解到,將保障房種類簡化為“供租賃的公租房”和“供銷售的共有產權房”,厘清保障房與商品房市場的關系,是改革的重要方向。
據了解,削減保障房種類、住房屬性和改善需求平衡、住房儲蓄銀行、住房公積金等方面,均是研究重點。
從經適房、廉租房、限價房到公租房、自住商品房、共有產權房,我國現階段各類保障房層出不窮,對保障房種類進行清理和簡化,很有必要。“據我所知,住建部領導提出的方案是將保障房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供出租的公租房,一類供銷售的共有產權房。公租房租金更低,相當于以前的廉租房。”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云昌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記者注意到,自2009年由時任住建部副部長的齊驥牽頭聯合相關司局一把手成立調研小組以來,無論中央層面還是地方,都陸續在“保障房精簡”方面有所嘗試。
厘清和調整保障房與商品房消費的關系,是否能減輕保障房對樓市的沖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自2013年以來,中央層面已經開始減少保障房新建任務量,持續調整保障房政策,并在今年明確提出存量房改保障房等措施。顧云昌認為,通過這項改革政策,可以消化存量,盤活房地產市場。
此外,對于“供銷售的共有產權房”,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表示,“共有產權就是一種對各階段低收入人群都有吸引力的特殊產權安排,對市民而言,買不起先租,有錢后轉買并逐漸增持房產比例,這能夠激發家庭去努力掙錢。它不僅是保障有房住,還可以提供產權,按中國人的傳統來說,持有產權,會更加樂意。
“運營這種住房的企業也能可持續運行。按國外模式,市民對共有產權房的未持有部分繳納租金,付不起則申請補貼。這樣的話企業就能用微利的價格賣一部分權益,持有剩余部分的權益,按照融資成本能回收的水平同等租金放租。”劉洪玉認為。
編輯:羅韋
關鍵詞:簡化 產權 二次房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