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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新疆區委調研全疆農村土地承包與土地經營
原標題:新疆區委調研全疆農村土地承包與土地經營
“農村土地承包與土地經營培育”,是由董新光主委牽頭負責、民建新疆區委會2015年度的兩個重點調研課題之一,也是民建新疆區委會長期關注、持續調研的農業農村方面的重要課題。
4月13日至19日,民建新疆區委會主委董新光、參政議政部副部長劉愛枰會同自治區農業廳、兵團農業局、自治區農業廳農經局等部門的有關人員先后赴南疆喀什地區葉城縣、巴楚縣,兵團第三師圖木舒克市,阿克蘇地區柯坪縣、阿克蘇市對農村土地承包與土地經營情況進行深入調研。
調研組一行分別到鄉鎮、村隊查看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合同及管理臺賬,與基層工作人員、農民代表座談,觀摩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辦證工作流程和信息平臺建設,了解農村土地流轉方式和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分析研究農村土地承包與土地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
農村土地是農村農業的基礎和命脈,是農民的感情維系和主要收入來源,農村農業農民工作的核心和樞紐是農村土地。目前,調研組通過在南疆的調研,已經認識到農村土地承包與土地經營中,還存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辦證工作的進展落后于農業科技的應用、土地流轉程序尚需進一步規范等實際問題,調研組將在5月份到北疆調研后進行綜合分析,研討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董新光主委在座談、討論時指出,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落實《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以及法律確立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的一項基礎工作,對于全面推進農業農村領域的法治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是農村農業農民工作法治化、科學化管理的重要基礎條件。在具體的土地流轉工作中,要規范土地流轉的制式合同,依合同明確流轉土地坐落面積、流轉期限、權利義務、價款支付、違約責任和流轉雙方基本情況等內容。依據相關規定,進一步規范提出申請、條款商議、簽訂合同、合同簽證、備案登記(變更)和收益兌現等土地流轉程序,給進城務工人員吃“定心丸”,讓更多的農牧民能在享受土地紅利的基礎上放心離開土地,進入城市從事二、三產業,真正由“農民”變為“市民”。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建 土地 農村 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