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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璧山區政協出臺民主評議提案辦理工作意見
力促向提案協商辦理落實型轉變
本報訊(記者黃典通訊員張興亮) 日前,重慶市璧山區政協審議通過了《民主評議提案辦理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要求,黨政部門對政協提案的辦理,不只是給提案者一個滿意的答復,而且還要接受政協有組織的對辦理過程的評議,這是璧山區政協整體推進提案辦理工作的有力舉措。
《實施意見》規定:凡當年承辦有區政協提案的單位,均為民主評議對象,由區政協在當年的9月確定后,組成以相關提案者、界別委員、群眾代表為成員的評議小組,采取到承辦單位查看辦理工作情況、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匯報、現場100分制測評的方式綜合評議;評議內容包括承辦單位辦理提案的組織機構建設、制度建設、辦理協商、辦理復文、合理化建議落實、滿意率等7個方面。將依據評議結果,確定提案辦理工作不合格、基本合格、合格及優秀單位。
《實施意見》還規定,區政協把評議結果作為對相關單位辦理提案工作的考核依據,將于次年再次組織人員對該單位提案辦理工作情況進行回訪,督促整改提案辦理工作。
區提案委負責人介紹,《實施意見》的落實將有力促進提案文來文往辦理向協商辦理落實型轉變,對提高提案辦理工作落實率、滿意度都有積極意義。
編輯:薛鑫
關鍵詞:重慶市璧山區政協 民主評議提案辦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