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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部門:開車前48小時至15天內退票收5%退票費
人民網北京6月7日電 記者從鐵路部門獲悉,為維護公平的購票秩序,最大限度用好寶貴的鐵路客票資源,自2015年6月10日起,鐵路部門將對車票改簽措施作出進一步的調整完善,對開車前48小時~15天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15天以上其他列車車票,又在距開車15天前退票的,核收5%退票費。
為方便廣大旅客購買火車票,今年春運,鐵路部門將火車票預售期延長至60天,同時配套推出了距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的措施,受到廣大旅客歡迎。但一些囤票者,利用這一措施,在臨近開車48小時前,將囤積的未出手車票改簽為距開車15天以上的其他列車車票,然后辦理退票,不僅逃避了囤票成本,而且占用了客票資源,影響了其他旅客正常購票。此次鐵路部門調整完善車票改簽服務措施,目的在于進一步遏制囤票行為,維護正常的購票秩序,特別是最大限度地滿足廣大旅客在春運和節假日客流高峰期的購票需求。
鐵路部門表示,新的車票改簽措施實行后,仍將實施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費的措施,且旅客因特殊情況未趕上所購車票列車的,在開車后仍可改簽票面乘車日期當日有余票的其他列車。有關車票改簽的信息,可通過12306鐵路客戶服務中心電話和各火車站的服務電話咨詢,也可登錄12306鐵路客戶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編輯:羅韋
關鍵詞:退票 火車 鐵路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