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審計署:3家金融機構違規放貸168億元
原標題:審計署:3家金融機構違規放貸168億元 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不足
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題:審計署:3家金融機構違規放貸168億元 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不足
新華社記者吳雨、劉錚
根據審計署28日發布的公告,審計署重點審計了交通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發現,3家金融機構違規放貸168億元,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不夠。
?。玻埃保茨?,審計署組織200多名審計人員重點審計了交通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2013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并繼續跟蹤調查重點商業銀行貸款投放情況。這些金融機構不斷加大對重點領域的支持,加強業務創新和風險管控,金融服務能力逐步提升,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問題。
審計署金融審計司主要負責人介紹,審計發現,3家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問題未得到較好遏制,部分領域風險管控不到位。存在向手續不完備、資本金不足、貸款申請資料不實等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和項目違規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業務等問題;鋼貿企業貸款、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等執行貸款“三查”制度不嚴,風險管控不足,給銀行資產質量管理帶來一定壓力。
例如,交通銀行武漢青山支行在銀監部門提示鋼貿業務騙貸風險的情況下,未認真核查武漢市佳創科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的鋼貿業務貸款申請,使其利用偽造的合同和發票等騙貸1.6億元,取得貸款后不足1個月企業即停業,造成銀行損失1.45億元。
審計還發現,中小企業從部分統貸、轉貸機構或銀行獲取的貸款中存在提高利率、額外收費等問題,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審計署抽查銀行對415家中小企業的268.11億元貸款,利率上浮幅度最高75%;抽查轉貸機構對196家中小企業的轉貸款,轉貸利率平均上浮幅度超過75%。
審計署金融審計司主要負責人表示,金融企業應加快轉型進程,積極適應“新常態”,創新經營方式和盈利模式;進一步加強對小微企業等薄弱領域和戰略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宏觀調控政策。
與此同時,審計發現,金融機構金融服務“走出去”相關業務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涉外項目的市場風險識別和管理能力還需進一步提高。例如2012年至2013年,中國信保在1家公司反擔保措施不足的情況下,為該公司1億元流動資金貸款提供擔保,最終發生賠付損失5031.55萬元。
審計發現,3家金融機構廉潔從業相關規定執行的還不夠嚴格,樓堂館所建設以及未按規定列支職工薪酬等問題仍然存在,在會計核算、資產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夠規范的問題。3家金融機構在工資總額之外發放薪酬補貼、購買年金保險等17.91億元。
審計結果顯示,2013年國開行總行超出財政部規定標準,為職工多計提和繳存住房公積金6587.13萬元。2008年5月至2013年9月,國開行總行批準山東分行等4家機構在威海、蘇州和秦皇島等地,以研發基地、軟件開發中心等名義建設4個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基建項目,累計完成投資17.17億元,其中部分項目還存在裝修標準高、租賃集體土地(含農田)建設等問題。
審計署方面介紹,3家金融企業對本次審計指出的問題,通過清收貸款、完善手續、調整賬務等方式,采取多種措施及時進行認真整改,制定了詳細的問題整改方案,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嚴格決策程序、規范操作流程,并嚴格責任追究,嚴肅處理了相關責任人。有關金融機構已整改176億元,處理260人次,完善制度110項。審計已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紀問題49起。
審計署金融審計司主要負責人建議,有關金融企業應嚴格審貸制度,促進合規經營,并及時對各類業務風險進行全面排查,積極創新不良資產處置工具與方式,切實提高信貸風險管理水平。與此同時,加強對涉外業務的風險防范和內部管控,健全管理制度,規范審批流程,加大問責力度,有效維護境外資產安全。此外,金融企業管理人員應進一步增強廉潔從業意識,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相關要求。
編輯:曾珂
關鍵詞:審計署 金融機構違規放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