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職業打假人把商品藏超市貨架 等過期后來買索賠
原標題:職業打假人把商品藏超市貨架 等過期后來買索賠
超市監控錄像顯示,一名男子正在翻找“藏貨”。
先將食品藏在超市的一角,然后等到過期的時候再翻找出來向工商部門投訴,要求商家進行十倍賠償。在遭到拒絕后,職業打假人居然一紙訴狀告到了法院,幸好超市的錄像記錄下了這場丑劇。負責處理消費投訴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稱,頻頻出現的“作局”職業打假者讓他們不堪其擾。
打假者這樣說: 買了過期品要求10倍賠償
“一堆保健品和一張超市的收據單往我桌上一放,就要投訴超市要求十倍賠償。” 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沙洲分局的許濤仍然記得當初的這一幕,他告訴揚子晚報記者,來維權的就是職業打假人,這些打假者業務嫻熟,專挑食品和保健品入手,因為按照去年剛剛實施的《新消法》規定,消費者買到過期食品可以根據新法的懲罰性條款要求商家進行十倍賠償。
“這是我們買到的過期保健品,一共十盒價值880元。”投訴人很熟練地接過投訴單進行填寫。根據他們的介紹,自己是在建鄴區的一家超市購買了十盒該品牌的保健品,根據《新消法》關于食品買一賠十的新規,他們要求商家賠償8800元。
許濤說,這些職業打假人對法規非常清楚,從當時所提交的證據來看,他們的材料非常充足:一張保健品的購買清單,十盒標注已過期的保健品,如果沒有什么問題,商家賠償基本就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在收下投訴人材料后,許濤帶著同事直奔超市調查核實情況。
調查后是這樣的:
自己“作局”陷害超市
“我們當時也展開了自查,覺得有這么多過期產品有些難以理解。”超市的負責人說,他們保健品柜臺的區域很集中面積也不大,根據超市商品的內部管理系統,過期商品都會提前進行預警,有專人負責下架處理,雖然有時候事無巨細,會出現一些遺漏的商品,但是這么多同一批次的過期產品沒被發現,讓他們也感到非常奇怪。
而根據超市保健品理貨員的清貨記錄顯示,同一批次的商品也早已經退貨給經銷商了。
一方面是投訴人證據確鑿的購貨憑據和過期商品,另一方面是超市感到的“事有蹊蹺”。許濤便提出是否可以查看當天的超市監控。
在超市調取的監控錄像中顯示,當天晚上8點20分,有兩名男子進入超市,和其他消費者不急不慢的挑選商品不同,錄像中的兩名男子徑直推著手推車直奔超市內的食品貨架。讓人不解的事情發生了,在貨架前停下后,一名男子直接站在了手推車上,伸手翻找貨架頂端的一個紙箱,在一番折騰之后,男子拿下了一堆東西。
經過鑒別,超市工作人員認定,他們手中拿的就是他們后期要求索賠的過期保健品。
工商拒絕支持維權
超市被告上了法庭
“顯然他們是將快過期的商品藏了起來,然后算好時間再來取貨購買。”許濤告訴揚子晚報記者,根據超市方面的介紹,他們的保健品是不可能放在食品區域的,肯定是有人動了手腳將保健品藏了起來。于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便拒絕給這兩位職業打假人進行調解。
然而讓許濤沒有料到的是,面對遲遲不愿進行調解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職業打假者居然選擇了走司法途徑,要求法院給予他們維權支持。“很明顯,他們并沒有料到這家超市的監控錄像記錄了他們的丑陋行為。”許濤回憶說,法院在調取了超市方提供的監控錄像后認定,提起訴訟的職業打假人根本就不是一個普通消費者,他們的這種行為超過了法律規定的限度,違背了誠實消費的原則,就是一種惡意購買商品的行為,不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初衷,也不利于構建和諧的消費環境,以及穩定的市場秩序,最終判決駁回賠償請求。
市場管理者如是說
不能放任 造假維權“零成本”
“他們幾乎是零成本打假,而且還利用執法部門的工作職能來牟利。”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一位負責調解消費糾紛的工作人員就直言,這些職業打假者經常會為了個人利益,進行惡意舉報,牽制執法部門的精力,浪費行政資源,而造成這一局面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們造假維權所要付出的成本極低。很多商家因為監控設備不夠,而常常“被賠償”。
“幾乎每周我們就得接受一批來自全國各地的職業打假者,他們有的還劃分了各自的地盤。”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對于基層執法機構而言,本身的人手就非常緊缺,但是這些沖著利益而來的打假者卻占據了他們相當多的調解精力,如果你們不幫助他們調解,他們還會到處投訴執法部門不作為,無形當中將執法部門變成了他們斂財的工具。他希望相關立法部門能夠給予這些作局的“打假者”一定的限制,不能讓打假維權變成牟利的代名詞。(記者 陳郁)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職業打假人 商品藏超市貨架 等過期后來買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