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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騎電動車撞上自行車致太婆骨折 稱遭“碰瓷”
原標題:小伙騎電動車撞上自行車致太婆骨折 稱遭“碰瓷”
廖華很郁悶。
傷者呂英躺在病床上講述事發經過。
6月22日,成都市錦江區水東門街與天涯石東街交接處,發生一起電動車與自行車碰撞事故。當事雙方為騎電動車的25歲小伙廖華(化名)和騎自行車的60歲太婆呂英(化名)。經檢查,后者第二腰椎壓迫性骨折和前胸第6支肋骨骨折,目前正在作進一步治療。
事發后,交警經調查認定廖華負全責。可廖華卻認為老人“碰瓷”。事情真相究竟如何?7月16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詳細了解。
交警認定
超自行車轉彎 電動車車主承擔全責
6月22日早上9點左右,從天涯石菜市場買菜回家的謝先生經過天涯石東街時,發現前方路口圍著一群人,還伴隨著陣陣哭聲。走近一看,一位60歲左右的太婆躺在地上,衣服上沾滿灰塵,手捂著腰,正痛苦地抽泣。旁邊站著一位滿臉焦急的年輕小伙,地上躺著一輛電動車和一輛自行車。
不一會兒,120急救車和交警均趕到了現場。醫生用擔架將太婆抬上了救護車,年輕小伙則被交警帶回協助調查。“太婆被抬上救護車的時候,手一直是捂到腰的,很痛苦,但是臉上和身上沒有出血,額頭上有個包。”謝先生回憶。
事發后,民警將騎電動車的小伙和老人家屬叫到成都市交警三分局作詳細了解。經查,小伙廖華今年25歲,在事發地附近一家快遞公司工作。當天早上,他在水東門街買了早餐后,騎電動車向天涯石東街行駛。60歲的傷者呂英騎著自行車在相同方向的前方行駛。廖華在超自行車并轉彎時,與呂英的自行車發生碰撞。
交警三分局民警通過走訪和查看監控,認定廖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非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循第六十八條第(一)項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認定廖華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呂英無責任。
最后,交警要求雙方協商處理。
車主求助
稱遭遇“碰瓷” 太婆家人打他還要3萬
7月16日,廖華致電華西傳媒呼叫中心028-96111,稱自己“遭遇了傳說中的‘碰瓷’”。他將記者帶到事發現場,詳細講述了事發經過:
“我買完早飯,從水東門街人行道上騎電馬兒下來,前面有個太婆在騎自行車,我因為著急到上班,就加速從她左邊超過去了。剛剛超過去,我就聽到身后一聲尖叫,轉過頭來看,發現太婆倒在地上了。”廖華回憶,當時他的電動車和自行車并行時,相距90cm左右,他停車后的距離,離倒地老人也有2米,“我肯定沒撞到她,她是咋倒的我都不曉得”。
廖華說,事發后,成都市錦江區公安分局書院街派出所和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民警進行了詳細調查,但監控只能顯示他超車前的一段,老人為何倒地并未拍到。“當時路上確實只有我和她兩個人,兩輛車,但我真的沒感覺到撞了她,我聽到尖叫聲才轉過頭來,還以為是有人撞了我。”
在交警部門拿了事故認定書后,廖華并未知會一同前往處理事件的傷者呂英的女婿楊波(化名),而是獨自離開回到公司上班。其間,楊波多次給他打電話,他也未接聽。負責處理該起事故的交警打來電話,他也未接聽。“這點我也確實做得不妥,我主要是很煩他(傷者女婿)不停地給我打電話,喊我拿錢交醫藥費。”
事發后幾天,廖華一直未接聽楊波和交警的電話。
6月29日,廖華正在公司整理包裹,突然沖進來一群人。“領頭的是個女的,后來我才曉得是太婆的女兒,她上來二話沒說就給了我一耳光,楊波踢了我一腳,還有不曉得哪個用硬東西在我腦殼上砸了一下。”廖華說,一群人打了他,又把他拖到位于紅星路一段的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要求他必須交2萬元,“最后我沒辦法了,找朋友借了2萬,打進了醫院的賬戶”。廖華說,7月15日,對方又打電話來,要求他在17日之前,必須再拿1萬元出來,“當天我拿了300,那天又交了2萬,現在又喊我拿1萬,我感覺有蹊蹺,不想再繼續給錢了。”
對話傷者
被電動車“撞飛” 腰痛得動都不能動
7月16日上午,華西都市報記者來到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呂英,她正在輸液。
呂英說,6月22日早上,她騎自行車出去給家人買餃子。經過水東門街時,突然感覺身后一陣風襲過來,“我也記不到是咋撞到我的,反正把我撞飛了,我重重地摔在地上,當時就感覺腰痛得不行,動都不能動了”。
呂英拉開身上的被子,指著腰上厚厚的醫療器械說,自己的腰椎也骨折了,肋骨也骨折了,因為丈夫已去世,只有一個女兒,她不知道以后該怎么辦。說著,哭了起來。當得知廖華認為他沒有責任,甚至感覺她在“碰瓷”時,呂英激動了起來:“我女兒她們要去找他算賬,要動手揍他,我都多次勸阻,認為他一個打工仔不容易,沒想到他這樣說。”
呂英說,她和家人從來沒考慮過要小伙子賠多少錢,一直都只希望廖華來醫院看望一下,把醫藥費交了,就是對她的最大安慰。
傷者家人:如果我們敲詐何必把錢交到醫院
對于廖華的“碰瓷”一說,呂英的女婿楊波也斷然否決:“如果我們敲詐,何必讓他把錢交到醫院,為啥自己不拿起走了?正好,也請你們記者到醫院看看我岳母的傷情。”
楊波說,一直以來,他都很生氣。首先是事發當天,他和廖華一起到交警隊配合調查。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后,他去買水,回來就發現廖華不見蹤影,無論他和交警如何打電話,廖華就是不接,后來,廖華還把他和交警的電話拉進黑名單,他發動親戚整整一周,才把廖華找到。“找到他的時候,我們都很生氣,我愛人實在沒忍到才甩了他兩耳光。如果他不跑、不躲我們,主動到醫院看望一下岳母,該怎么治療就怎么治療,事情是很好解決的。”
楊波說,廖華在6月29日交到醫院的2萬元治療費已快用完,他們才通知其再到醫院交1萬元。“說我們敲詐或者‘碰瓷’真是太氣人了,我們都是有正當工作的人。你(指記者)今天也到醫院看到了,我們在上班,我岳母住院都沒法照顧,只有下了班去看望。再說,書院街派出所和交警都做了調查,如果他覺得我們‘碰瓷’,我們可以一起到派出所去解決。”
最新進展/醫生:傷者有兩處骨折腰椎骨折無法復原
成都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醫生張濤林介紹,呂英的傷情主要集中在腰部,有兩處骨折,現在只能臥床治療,不能站也不能坐。一處是左前胸第6根肋骨骨折,另一處為腰椎第二椎體壓縮性骨折。“肋骨是可以慢慢通過治療和休養,達到恢復目的,但是腰椎骨折就無法恢復了。目前的狀況是先對她進行臥床理療1個月,待傷情穩定后再根據實際情況做下一步治療,最終的效果只能達到不影響生活。至于總共要花多少醫療費,現在還不能確定。”
律師:傷者家屬可舉證證明對方造成侵害
四川豪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孫順發表示,這起事故雙方的爭議點在于監控未拍到的“究竟是誰撞了誰”,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也是經過詳細調查后依法下的定論。所以,若電動車主不服交警的認定,除了可申請復議外,也可以尋求法律援助。而自行車一方,除了積極治療傷者,讓其盡快恢復健康,也可主動舉證,證明系電動車車主造成的侵害。記者 刁明康 實習生 王虹權 攝影 吳小川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電動車 太婆骨折 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