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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印發《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若干政策》
原標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若干政策》
新華社北京7月17日電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政策支持,振興我國戲曲藝術。
《政策》指出,戲曲具有悠久的歷史、獨特的魅力和深厚的群眾基礎,是表現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要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揚棄繼承、轉化創新,保護、傳承與發展并重,更好地發揮戲曲藝術在建設中華民族精神家園中的獨特作用。
《政策》提出,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健全戲曲藝術保護傳承工作體系、學校教育與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傳習相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完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體制機制、戲曲工作者扎根基層潛心事業的保障激勵機制,大幅提升戲曲藝術服務群眾的綜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戲曲活起來、傳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環境,形成全社會重視戲曲、關心支持戲曲藝術發展的生動局面。
《政策》明確了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強戲曲保護與傳承。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地方戲曲劇種普查。實施地方戲曲振興工程,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總體規劃。鼓勵地方設立戲曲發展專項資金或基金,扶持本地戲曲藝術發展。
二是支持戲曲劇本創作。加大對戲曲劇本創作的扶持力度,實施戲曲劇本孵化計劃,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戲曲企業的優秀戲曲劇本創作予以支持。
三是支持戲曲演出。加大政府購買力度,將地方戲曲演出納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組織地方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到農村為群眾演出。
四是改善戲曲生產條件。把簡易戲臺納入村級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范圍。實行差別化的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用地政策,進一步完善有關用地標準和建設標準。
五是支持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發展。重點資助基層和民營戲曲藝術表演團體,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縣級以下(含縣級)轉企改制國有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和民營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在購置和更新服裝、樂器、燈光、音響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持。對地方國有戲曲藝術表演團體捐贈收入實行財政配比政策。落實已有的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支持戲曲表演團體。
六是完善戲曲人才培養和保障機制。加強學校戲曲專業人才培養,對中等職業教育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實行免學費。實施“名家傳戲——戲曲名家收徒傳藝”計劃,完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青年表演人才培養機制。暢通引進戲曲優秀專業人員的通道,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辦原則引進優秀專業人員。將轉制為企業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和民營戲曲藝術表演團體中的專業技術人員納入職稱評審范圍。切實保障戲曲從業人員社會保障權益。
七是加大戲曲普及和宣傳。加強學校戲曲通識教育,大力推動戲曲進校園,爭取每年讓學生免費欣賞到1場優秀的戲曲演出。實施優秀經典戲曲劇目影視創作計劃,擴大戲曲社會影響力。
《政策》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貫徹落實。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指導,精心部署,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各項政策,積極推進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各級文化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意識,認真抓好具體實施工作,確保政策取得實效。各級文聯協助做好實施工作。(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國辦 戲曲傳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