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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無限期收費如何體現公益性?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21日起向社會征求意見,擬對收費期限作出調整:政府收費高速公路償債期按實際償清債務所需時間確定,各省實行統借統還;特許經營高速公路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償債期、經營期結束后,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實行養護管理收費。(人民日報客戶端7月21日)
多年來,高速公路收費問題一直令社會糾結。諸如節假日免費問題、延期收費問題、收費去向公開問題等,幾乎每一個議題都會引發輿論的激烈反應。這一次,高速公路擬將長期收費的消息,更是激起了網民的集體義憤,讓此前收費15年還是20年的爭議徹底消停,也讓民眾對高速公路回歸公益的期待落了空。一旦收費果真“以實際償債期為準”,其結果必然是無限期收費。
盡管該條例修訂稿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還未落地生效,但至少代表了交通部門對高速公路收費期限的明確態度。結合前不久交通運輸部公布的信息,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居然虧損661億元,巨虧之下,只好繼續掏百姓的腰包。公眾有理由相信,為行路權買單,或將“子子孫孫,無窮匱也”。這樣的修訂,顯然是有問題。
作為國家重要的基礎設施建設,高速公路投資浩大,適當收費并無不可,這樣的做法也體現了“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理念。而且,早一天建成,也會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強大的助推作用。但收費不能沒有期限,更不能以“實際償債期”作為標準和尺度。
其一,時下,高速公路收費的信息披露嚴重缺乏公開透明,基本上是一本糊涂賬。以廣東為例,今年6月29日,廣東省交通廳公布,2014年全省收費公路盈利3.9億元。而在6月11日省交通運輸廳曾公布過一次《公報》,里面的數據顯示去年虧損28.8億元。廣東是這樣,其他省份又怎樣?既然一個省的基礎數據都能變來變去,則此前交通部公布的2013年收費公路虧損661億元又有多大可信度?
在這樣的情況下,依據混亂的數據而確定的“實際償債期”,究竟有多少水分,實在讓人疑惑。特別是,當“償債期”與地方、部門的利益扭結在一起時,必然會出現人為延長償債期,從而長期收費的情形。畢竟,其中存在太多的環節可以做手腳,而社會公眾并沒有任何辦法了解真實的情況,根本無從介入監督。
其二,高速公路“無限期收費”的制度設定,必將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修路熱情,從而在造成部分地區道路資源過剩的同時,與公益性也漸行漸遠。一直以來,高速公路作為地方政府的“提款機”,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由此,盡管人大代表每每質疑高速公路收費的去向,而相關部門卻再三推諉,并無明確的說法。
此外,國家此番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完全由交通部門主導,似乎也難逃利益關聯的指責。像這樣事關公共利益、影響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進程的重要條例,已經遠遠超出一個部門的統轄范疇,不僅要公開征集民意,更應該由人大來審議。
高速公路收費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從來都是難啃的“硬骨頭”,但無論如何,都應該破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有關方面理應有更宏闊的視野,真正從國家發展的層面出發,還高速公路以公益性,讓民眾真正享有暢行的路權。
編輯:曾珂
關鍵詞:高速公路無限期收費 高速公路收費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