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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可成自覺 公益終成責任
中山市政協在工作中率先導入“文化公益”的理念
人民政協網中山7月23日電 “作為政協委員能夠參與到文化公益活動中特別有成就感。”廣東中山市政協常委、中山市聯發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馮小龍在22日下午舉行的中山市政協文化公益工作座談會上這樣說到。
馮小龍是一位擅長唱粵劇、有點“文藝范”的澳門籍老板。近年來涌躍捐資家鄉中山市文化公益事業,去年更是捐資舉辦了澳門回歸15周年荷花節和東升鎮益隆村治安視頻工程。
自2012年中山市政協在全國首先創設文化公益貢獻獎以來,中山市政協委員中就出現了許多像馮小龍這樣的“文化公益明星”。古潤金常委曾捐助貧困山區教育和大型交響組歌《孫中山》赴馬來西亞吉隆坡交流演出;徐克偉、林建江、羅子健委員曾資助山區學生游學;梁岸明、李月美、阮柏禧等委員曾出資建立貧困家庭治病救助基金,這一樁樁文化公益美事讓當地民眾受益匪淺。
中山市政協在政協工作中率先導入“文化公益”的理念,此乃全國首創。通過開展“文化公益”活動可以把社會資金引入到政府投入較欠缺的文化和公益事業中來,解決一些實實在在的難題。但事實上,政協文化公益活動更大程度上將政協委員引導上‘為人從善、論事以文、公益為上’“的軌道。
據了解,中山市政協設立“政協文化公益貢獻獎”作為激勵機制,引導政協委員投身文化公益事業。三年來,開展的文化公益活動項目近50個,參與的委員、政協之友達200多人次,獲得“政協文化公益貢獻獎”的委員和政協之友有36人次,捐助項目金額約1000多萬元。
中山市政協主席丘樹宏白表示:“政協的文化公益活動基本上不用財政資金,完全借助政協的力量動員和利用社會資金、社會資源。‘政協力量’引導社會資金和社會資源投入文化公益事業,比黨政部門更為靈活,并具有獨特的開放性和公信力。”
如今,經過三年多時間的培育,中山市政協“文化公益”品牌日臻成熟,影響力日益深遠。從當初由市政協發起為主,到如今很多項目由委員或委員單位自覺發起主辦,文化公益活動已成為政協委員的一種特殊的履職方式,投身公益也日漸成為政協委員自覺的社會責任。
據悉,當天的座談會,兩位委員在現場簽訂協議,捐資支持海峽兩岸老年人網球賽和支持拍攝紀念抗戰題材的大型電視藝術片《英雄珠江》。(鐘鎮信)
編輯:薛鑫
關鍵詞:中山市政協 “文化公益”的理念 文化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