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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總數下降單項問題增長 中紀委糾“四風”半年報揭示什么
原標題:查處總數比去年明顯下降但各類單項問題均有增長
中紀委糾“四風”半年報揭示哪些問題
今年上半年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920件;處理黨員干部18673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350人。
這是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最新發布的2015年上半年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最新數據。除了以上總數據外,中紀委還公布了各類型問題的查處數量以及各級別干部的查處人數。
記者梳理數據發現,與去年同期相比,各類單項問題均有增長。此外,相比去年,在查處人數方面,最顯著的特征是查處縣處級以上干部問題數、黨紀政紀處分人數增多。
數字的變化既反映出糾“四風”工作成績顯著,同時又暴露出還有諸多問題亟待進一步解決。
查處數據“明降暗升”
個別官員頂風作案
據最新一期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匯總表顯示,今年上半年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3920件,處理黨員干部18673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350人。
記者梳理去年1月至6月匯總數據發現,去年上半年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2143件,處理黨員干部30430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8500人。
從表面上看,今年數量比去年明顯下降,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匯總數據統計項目沒有包含“違反工作紀律”這一項,且“其他”中不再包括“庸懶散”。從查處問題來看,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均表現出“強勁”的漲幅——公款出國境旅游增長592%,公款國內旅游增長111%,公款吃喝增長381%。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解釋說,之所以在月報中將“違反工作紀律”以及“庸懶散”現象去掉,是因為按照國務院關于政治機構的相關管理規定來認定,上述現象不屬于紀檢監察部門主管的內容,而且監督起來很困難。
對于其中緣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的解讀是,“違反工作紀律”和“庸懶散”現象難以在法律上進行界定,容易出現偏差和認定不準的情況。
“取消這些項目,也體現出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更加精準、更加集中、更加規范。”竹立家說。
然而,單項數據的反彈不能不讓人思考:在相關部門持續嚴厲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三公”費用也確實連年降低的背景下,各種問題為何反而會出現大幅上升的態勢?
“對數據反彈不能過度解讀。”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小軍告訴記者,“八項規定”的出臺是一個“慢慢傳導”的過程。剛開始查處違反“八項規定”時,并沒有全部動員起來。一開始是由中紀委監察部直接抓典型案例,后來才傳導到省市一級,再到縣鄉鎮和各個單位。從2012年開始,各級在查處這一類問題時越來越嚴格,現在所有單位和基層都被動員起來,這樣也導致統計數據呈現增加的趨勢。
楊小軍說:“從我們的觀察來看,過去違反‘八項規定’的情況非常普遍,現在領導干部和公務人員已經有了很大程度的收斂。以前只是抓典型、以儆效尤,現在已經傳達到了‘神經末梢’。盡管違反規定的現象比以往少很多,但查處力度加大了,所以,從‘半年報’統計數據來看,查處的各項違規現象數據是增長的。”
“上半年問題出現反彈其實并不奇怪,因為在查處初期,會有一部分人謹慎行事觀察勢頭,一旦覺得疲憊了、查處力度有所松懈了,就會有人抱有僥幸心理頂風作案。這意味著,在前幾年開始轉作風、抓典型的情況下,部分官員受制于外界壓力有所收斂,但存在的問題并沒有真正解決,因此時間一長就爆發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
以增幅最大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為例,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說:“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查處問題數量大,說明多人參與的可能性比較大。同時,這也說明個別領導干部沒有在內心深處建立對法制的敬畏感,一些人存在僥幸心理,對于過往舊生態中形成的歪風邪氣很難在短期內糾正。”
不過,竹立家也向記者強調說,總的來看,“三公”消費情況有了很大改善。不能單純就數據增長來判定“四風”問題越來越嚴重。原來隱蔽的“三公消費”通過社會公開監督等措施變得更加透明,致使很多隱蔽性問題顯現出來。
除了“老問題”仍然突出外,今年新列入匯總表的“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和“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項目,上半年查處問題數量均不算小,分別是2376件和1599件。
“津貼、禮金現象比較隱蔽,不易察覺,對此還是要加大社會公眾舉報監督力度。公務員薪酬制度改革以后,公務人員補貼、福利這一部分已經納入薪酬體系,不存在所謂‘合理的禮金福利’。但是,有個別單位存在‘集體津貼’現象,不能因為大家都領禮金就將其合理化。”竹立家說。
不過,王敬波也向記者表示,基層工作壓力比較大,工資比較低,存在一些補貼需求,比如夏季高溫補貼、出差補貼、加班補貼,正常的津貼和福利待遇應當是有的。目前存在合理福利待遇與違規補貼邊界標準不清問題,對于福利待遇完全“一刀切”也是不現實的。
針對“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建議,盡快建立公職人員福利待遇的合理評價機制,明確正當福利與違規所得的邊界,更有效地杜絕灰色收入。
“首先,應當繼續深化工資和激勵機制的改革,解決工資收入不合理不平衡問題;其次,采取‘零容忍’的態度,要嚴厲處理違紀違規人員。可以探索建立對于違規責任人實行罰金制度,加大經濟方面的懲處力度。”高波說。
違規用車查處數量最多
車輪腐敗未受重視
在中紀委發布的數據中,今年上半年全國查處的13920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比重最大,達到30.6%。
查處違規配備使用公車,一直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反“四風”的工作重點之一。然而,令群眾深惡痛絕的違規配備使用公車現象,目前仍是最突出問題。
“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使用情況目前是有所好轉的,但是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善。”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說。
記者查閱資料也注意到,去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公務用車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干部公務用車,全面公車改革正式啟動。經過半年推進,今年1月份,中央國家機關公車改革已基本完成,車補已出現在中央機關公務員的工資條上,首批國家和中央機關取消的三千多輛公務用車在去年年底已封存停駛,之后,更多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將進入拍賣、分流、淘汰等處置環節。
中央國家機關完成車改的速度,比許多人預想的要快,快刀斬亂麻,半年多時間基本解決問題。
那么,為何違規用車查處數量仍高居問題榜首?
在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小軍看來,違規配備使用公車現象之所以難以制止,首先在于目前針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只是內部管理規定,并非透明性、公開化管理,具有相對的隱蔽性。
“普通民眾對于一個單位的配車標準、配置數量、什么級別領導配置什么車等信息無法知曉。單位要買、上級要批,這就使公車配置的過程變成了一種兩方關系,而作為第三方的群眾無法知道。這也為個別人違反規定留了余地。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把標準公開,讓所有人都明確標準。”楊小軍說,另外一個問題就在于濫用公車。建議對公車的每一次使用進行登記、公布,并接受群眾監督。如果僅依靠內部控制,針對公務用車的監督效率就會逐漸遞減。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則認為,目前公車管理和改革總體上存在差異性和不平衡性。從地方來講,地區差異比較大,情況比較復雜,改革的整體性不夠強。
不可否認的是,地方公車改革進度滯后,一直是社會詬病的焦點問題。中央機關今年年初基本完成車改,近半年時間后,今年5月底,《廣東省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出臺,才終于有一個省份打破僵局,拉開了本輪地方公車改革的大幕。
“從根本上講,一些領導干部認為,只要不將公款放進自己腰包就不是腐敗,對‘車輪上的不正之風’重視程度不夠。”高波說。
竹立家也向記者表達了相同觀點:“此類問題之所以久治不愈,根本原因在于部分領導干部的思想意識。這說明,一些領導干部還存在特權思想、職業不平等思想、官本位思想,沒有把工作崗位當成為人民服務的崗位。”
竹立家認為,不僅要推動公車改革,下一步還要加大對專車的改革力度,切實取消特權用車。改革還應當涉及到副部級以上領導干部,為下級干部形成示范效應并起到帶頭和表率作用。
王敬波認為,公車治理要取得實質性的成果,建章立制是關鍵,必須加強制度建設,落實責任追究,要進一步建立公車使用監督機制,向社會公布公車數量和使用經費。要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對公眾和媒體反映的公務用車突出問題及時督辦查辦。同時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對公車配備使用和費用支出情況開展專項審計。
縣處級以上干部查處多
反腐壓力傳導見效
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四風”半年報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變化:查處縣處級以上干部問題數、黨紀政紀處分人數多了起來。
記者統計發現,去年上半年查處的22143件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省部級1件,地廳級47件,縣處級935件,今年上半年分別為2件、91件、1195件;去年上半年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8500人中,省部級干部1人,地廳級34人,縣處級475人,今年上半年分別為2人、87人、953人。
“這說明‘層層傳導壓力、下沉一級發現問題’的工作機制治理效果有所顯現。”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說。
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小軍向記者介紹說,根據近年來的總結,目前最有效的反“四風”方式方法就是通過對典型事件的查處來輻射周邊。
“比如《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嚴禁大操大辦’,但是對于‘大操大辦’的標準還沒有明確的界定。我們目前取得的成績和經驗,是靠處理的一些典型案件來確立標準,‘舉一反三,管住一片’。”楊小軍介紹說,“群眾工作方法”以及“責任制落實”也是極為有效的查處方式。
“依靠群眾監督,通過投訴、檢舉、舉報、反映情況調動了群眾的積極性。以往的舉報在有些情況下可能會不了了之,現在通過‘責任制落實’的機制加以強化,一旦接到實名舉報紀檢監察部門必須要核實查處。這種制度非常有效,避免了以往有舉報無回應的現象,做到了每一個舉報都認真核實,把群眾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查處問題的效果就會非常明顯。”楊小軍說,通過上半年查處反映出的問題,下一階段在反腐工作中首先需要改進的是財政撥款制度。
“僅依靠各單位自己決定花多少錢,自己決定怎么用錢,是不可以的。從制度上來講,這就是所謂‘用自己刀削自己的把’,這種方式有著天然的缺陷。從實踐上來講,政府的財政預算決算應當經過人大詳細審查。”楊小軍說,“不能關起門來,‘官管官,官處理官,官監督官’。這也是為什么自身內部無法檢查出問題,而巡視組進入就能發現問題的原因。”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也建議說,首先應將中紀委出臺的一些文件措施作進一步整合,使其系統化、信息化,從而加大基礎方面的監督力度,同時通過完善法律法規保證人大的“制度性監督”。(本報記者趙麗 本報實習生谷朋)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中紀委 糾“四風”半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