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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批復同意設立河北省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趙超)記者29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國務院近日批復同意設立河北省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示范區發展規劃已由發展改革委正式發布。
張家口位于河北省西北部,是我國華北地區風能和太陽能資源最豐富的地區之一,也是京津冀地區重要的生態涵養區和國家規劃的新能源基地之一,目前正與北京一道申辦第24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
張家口市常務副市長武衛東介紹,規劃立足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的基礎條件,明確了下一步聚焦實施的可再生能源規模化開發、大容量儲能應用、智能化輸電通道建設、多元化應用等四大工程,提出了打造低碳奧運專區、可再生能源科技創業城、可再生能源綜合商務區、高端裝備制造聚集區、農業可再生能源循環利用示范區等五大功能區。
這一規劃提出,到2020年,示范區55%的電力消費來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鎮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業及公共建筑用能來自可再生能源,40%的工業企業實現零碳排放。
規劃明確提出在張家口建設國際領先的“低碳奧運專區”。在奧運場館電力和熱能供應方面,奧林匹克中心和其他賽場用電100%采用可再生能源,實現奧運場館所有建筑采用可再生能源供熱。在市政和交通方面,在崇禮縣(奧運專區)辦公區、醫院、學校、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用電用熱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在交通運輸方面,按照綠色、智能的理念,打造可再生能源交通運輸體系,專區內交通運輸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設施供能。在民居方面,奧運村、崇禮縣城、風景區和周邊農村采暖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
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王仲穎說,當前我國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發展迅猛,但是在電力基礎設施建設、電力經營模式等方面還存在一系列體制機制障礙,制約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因此,規劃提出通過在局部區域開展先行先試為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探索新模式,為可再生能源市場化發展和創新驅動發展探索新機制、新路徑。
根據規劃,示范區將建立適應可再生能源大規模融入電力系統的新型規劃管理體制、電力市場體制、區域一體化發展機制、利益補償機制。其中,為解決制約當前棄風、棄光、限電、可再生能源交易機制缺失等問題,重點開展包括發電、用電和輸配電在內的電力價格體制改革,鼓勵企業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資局域智能電網建設,完善示范區跨省區市電力交易機制,向京津冀地區輸送電力。
河北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毛宇山表示,設立并建設河北省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是促進河北科學發展的重要內容,是探索綠色發展的重要途徑,也是深化能源體制改革、推動能源革命的創新生動實踐,對于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改善京津冀地區生產生活環境將發揮重要作用。
編輯:曾珂
關鍵詞: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